一、事故經過
2010年8月15日白班,武鋼宏信置業金山店工程部項目負責人余心元組織相關從業人員,在井下車間供應站區域,進行井下車間大修廠工程施工。13:30左右下大雨,工程臨時停工。16:00左右雨停,項目負責人余心元打電話通知打砼的從業人員到現場準備施工,大約10分鐘后從業人員來到現場進行準備工作。此時砼工黃旭亮用手將配電箱旁邊帶有雨水的空開開關拿起,準備將其移走,突然感覺手中一麻,出于本能黃旭亮甩掉空開開關住后一退,滑倒在地。隨后現場負責人將其送住醫院進行檢查治療。
二、事故原因
1、被雨水打濕的空開開關漏電,至使黃旭亮因觸電滑倒,是造成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砼工黃旭亮在未確認空開開關是否有帶電的情況下,用手直接將空開開關拿起。嚴重違反“自身防護確認制”第三條:“明確現場和生產過程中致害和防止方法”之規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3、施工現場其他從業人員對黃旭亮的違章行為未及時制止,未落實聯保互保,是造成此次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4、井下車間大修廠房施工隊對施工現場危險因素分析不到位,未制定確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對配電箱等電器設備未采取相應的防雨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5、武鋼宏信置業金山店工程部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對施工現場巡查不到位,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力度不夠,導致施工現場違章行為時有發生,隱患排查不及時,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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