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2008年9月8日崗位工夏當班,上午10點鐘檢查發現"新二破"的電機碳刷架抖動得厲害,中午12點鐘左右更換碳刷完成.在此前后,檢查了破碎機的軸承的運行情況,東面軸承溫度偏高(65攝氏度左右),比西面軸承高10攝氏度,但仍在正常的溫度范圍內.下午五點左右崗位工夏在未得到工段允許的情況下,擅自脫崗回家,一直未歸.副工段長在下午六點半左右通知崗位工夏馬上到崗位上班,但夏不聽,一直未到崗."新二破"在此期間一直處于無人看管的狀態,致使發生故障時不能及時發現.晚上11點鐘左右,副工段長趕到現場的時候,才發現東面的軸承座已經冒煙,負荷表指示很高.打電話通知夏道瓏,但夏仍未趕赴現場.停機后,拆開軸承座發現此軸承已經嚴重損壞,彈子破碎,彈子架熔化,破碎機轉子軸在軸承位置被犁出了一道較深的溝槽,并且,因為高溫和非正常狀況下的受力,此軸已經扭曲變形嚴重."新二破"停產六天以上.事故前設備狀況:事故前設備狀況:此破碎機的轉子軸于今年五月份新換,軸承位的尺寸偏小(比軸承內徑約小0.1mm),使用軸承固持膠的方法進行了裝配.事故前此設備運轉正常,潤滑情況較好,按照每半個月加一次油的規程,2008年8月25日新加了潤滑脂.
二,原因分析
破碎機的傳動軸本身有缺陷,現場粉塵大,易造成機構的磨損,是這起設備事故的直接原因;崗位工夏脫崗,設備長時間處于無人看管狀態下運行,是造成這起設備事故的主要原因;工段明知崗位上沒有人,但沒有采取措施派人頂班,或者自己前去巡檢,是這起設備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及處理
1,崗位工夏嚴重缺乏責任心,當班脫崗造成設備無人看管,設備損壞加劇,承擔主要責任;建議給予夏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2,工段疏于對班組職工的監督管理,知道崗位上沒有人,但沒有馬上派人頂班,或者自己前去巡檢,工段長應承擔次要責任;
3,車間領導疏于管理,對事故的發生負領導責任;4,技術部作為設備管理職能部門,監管不到位.部長負領導責任.四,采取措施加強車間管理力度,強化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