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安全健康及關注
1.職業安全健康
職業安全健康(以下簡稱“OHS”)是國際上通用的詞語。其定義為:影響工作場所內員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工)、外來人員和其他人員安全與健康的條件和因素。
我國習慣上將OHS稱為安全生產,通常指消除和控制生產經營全過程中的危險與危害因素,保障職工在職業活動中的安全與健康。在我國《憲法》中將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稱為“勞動保護”,而在《勞動法》中又稱之為“勞動安全衛生”。
2、OHS和經濟發展及國際貿易
隨著世界各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國際問經濟合作、貿易往來在與日俱增,世界各國各類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統稱為組織),為滿足國際競爭的需要、國家政策的要求和組織內員工與社會公眾的期望與需求,紛紛采取各種手段和方法來提高自身的質量管理、環境管理和OHS管理的水平,以改善和樹立組織的良好形象。環境與OHSMS標準化問題的提出和開展,是因為環境、OHS與生產過程的緊密相關性,即生產經營全過程都導致了環境問題和OHS問題。
國際標準化組織(以下簡稱ISO)在制定、發展ISO9000質量管理與質量保證體系系列標準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系列標準的過程中,自然地涉及并提出了OHSMS標準化問題。同時,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趨勢也加速了OHSMS標準化的進程。特別是關貿總協定(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協議中要求:不應由于各國法規和標準的差異,造成國際經濟活動中的非關稅貿易壁壘,并強調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盡量采用國際統一的標準。
目前,OHS和環境問題已逐漸成為國際社會日益敏感的話題,很多國家和國際組織已把OHS和貿易聯系起來,并以此為借口設置障礙,形成貿易壁壘。
有關刊物通過國際信息網反映,西方一些發達國家認為:發展中國家對世界經濟活動越來越多的參與,使發達國家在成本價格和貿易競爭中處于不利的地位,他們認為發展中國家在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改善方面的投入不夠才使其生產成本降低,這種“不公平”是發達國家不能接受的。這些國家已經開始采取協調一致的行動,對發展中國家施加壓力和采取限制措施,他們已經明確提出要把人權、環境保護和勞動條件納入國際貿易范疇,將勞動者權益與安全衛生狀況和經濟問題掛鉤。如北美、歐洲已在自由貿易中規定:采用同一勞動安全標準的國家與地區才能參與貿易區的國際貿易活動。
雖然某些發達國家企圖借人權、保護勞工健康為名,保護發達國家的經濟利益,制造非關稅貿易壁壘;但是從國際經濟—體化的長遠發展來看,職業安全衛生一體化已是必然趨勢。2001年10月,我國已經加入了“WTO”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OHS 將是與世界接軌的嚴峻挑戰。他的普遍實施在一定程度上將消除貿易壁壘,將是未來國際市場競爭的必備條件之一,不采用的國家與組織將由此受到消極影響,逐漸被排斥在國際市場之外。
二、國際社會開展OHSMS的現狀
1.國際組織對OHSMS標準的醞釀與討論
1994年5月,在澳大利亞召開的ISO/TC207國際標準化組織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上,挪威和加拿大提出了制定OHSMS標準的提案。因上述提案已超出了ISO/TC207的工作范圍,經討論后,會議決定提請ISO/TMB(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管理局)研究決定是否需要開展職業安全衛生領域的標準化工作。自此,OHSMS標準化議題被正式列入TMB第二次會議(于1994年9月召開)議程。ISO/TMB認為,OHS是一個高度法規化的領域,ILO(國際勞工組織)難以從事該領域的規章和指南的制定工作;OHS,范圍廣且復雜,遠遠超過TC207的工作范圍。在與ILO磋商并在法國和澳大利亞進行預研后決定,各TC暫不開展工作,由常任理事國派員成立特別工作組專門研究此問題。
1995年上半年,ISO成立了由中、美、英、法、德、日、澳、加、瑞士、瑞典以及ILO和WHO(世界衛生組織)代表組成的OHS特別工作小組,并于1995年6月15日召開了第一次ILO特別工作組會議。但會上各方觀點不一。ILO于1996年9月5日至6日召開了OHSMS標準化國際研討會,來自44個國家及IEC(國際電工委員會)、ILO、WHO等6個國際組織的共計331名代表與會,并就以下幾個問題進行了討論:
①在國際上開展OHSMS標準化工作可能會帶來什么益處?②采用OHSMS系列標準會產生什么不利影響?③ISO是否有必要開展這一領域的工作?會議的結果是:ISO成員國應就本國、本地區制定OHSMS標準的情況向ISO中央秘書處報告,報告的情況將刊登在以后的《IS0通訊》上。時機成熟時再由IS0研究后決定。
2.部分國家和組織開展OHSMS狀況
雖然ISO暫未頒布統一的國際標準,但在世界各工業發達國家早就認識到
OHSMS標準化是一種必然的發展趨勢,均著手本國或本地區OHSMS系列標準的制定工作,并取得了較為成功的經驗。
80年代以來,一些發達國家率先開展了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活動。1996年英國頒布了BS8800《職業安全衛生體系指南》的國家標準;美國工業衛生協會制定了關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指導性文件;1997年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和挪威等國先后提出或制訂了OHSMS有關指南、導則或標準;1996年6月IS0/TC67的SC分委會制定了ISO/CDl4690《石油天然氣工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標準;1998年10月美國石油協會(APT)制訂了《環境、衛生與安全(EHS)管理體系》;1999年英國標準協會(BSI)、挪威船級社(DNV)等13個組織提出了職業安全衛生評價系列(OHSMS)標準,即OHSAS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規范》,OHSASl800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OHSAS18001實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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