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及時獲取、識別、更新適用于本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以便根據其變化及時調整本公司的安全和環境管理策略,特制訂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對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獲取、識別、更新以及適用性確認工作。
3 引用文件(無)
4 術語與定義(無)
5 職責
5.1 公司標準部負責組織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獲取、識別和更新及出版工作。
5.2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國家或地方性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收集和確認工作,并及時通報公司標準部備案。
5.3 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行業和行業協會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規程、規范、標準和其他要求的收集、確認工作,并及時通報公司標準部備案。
5.4 公司保衛部負責國家、地方和行業性有關消防和安全保衛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收集、確認工作,并及時通報公司標準部備案。
5.5 公司資產管理部負責國家、地方和行業有關機械管理、機械安全及交通安全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收集、確認工作,并及時通報公司標準部備案。
5.6 公司工會負責國家、地方和行業有關職工勞動保護與健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收集、確認工作,并及時通報公司標準部備案。
6 工作程序
6.1 獲取途徑
6.1.1 國家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從專業報紙、雜志、互聯網及上級主管部門等渠道獲取。
6.1.2 地方性的法律、法規、標準從當地安全生產局、環保局、消防局、總工會等部門獲取。
6.1.3 行業性法律、法規、標準從省電力公司、華北電力集團公司、國家電力公司獲取。
6.2 適用性確認
6.2.1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根據本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確認收集到的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適用性。
6.2.2 公司安全監察部根據本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確認收集到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的適用性。
6.2.3 當現行國家的、地方的、行業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發生變動時,應予以重新識別、確認。
6.2.4 公司標準部應每年組織各有關單位進行一次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識別、獲取和適用性評價工作。
6.3 出版及發放
6.3.1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安全監察部、保衛部、資產管理部、工會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收集、確認工作,并將收集和確認結果及時通報公司標準部。
6.3.2 公司標準部應及時(每年至少一次)將公司各有關部室收集和確認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識別確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進行匯總,定版后以書面文件或電子文件的方式發放到公司各相關部室、項目部、專業公司及其相關方。
6.4 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6.3.1 公司標準部應對獲取和確認的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妥善保管并建立臺帳。
6.3.2 公司標準部及時將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及時傳達到公司各相關部室、項目部、專業公司,對過期或作廢的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文件應及時收回,并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進行管理。
6.3.3 公司標準部每年組織進行一次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工作。
6.3.4 公司標準部每年要組織一次對公司各相關部室、項目部、專業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活動與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檢查。
7 相關文件
QB 552-07-00——《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
8 相關記錄
“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體系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清單”(附表1)
“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體系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識別記錄表”(附表2)
附表1:
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體系
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清單
序號
名稱
發布時間
實施時間
發布部門
獲取途徑
附表2:
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管理體系
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識別記錄表
識別部門: 年 月 日
序號
名稱
發布時間
實施時間
發布部門
獲取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