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做好礦山企業職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是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預防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的基礎。因此,根據《勞動法》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05年12月頒發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的要求,礦山企業職工安全教育應遵守如下規定。
一、安全教育時間的規定
(1)生產崗位職工安全教育時間
新人礦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礦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2)礦長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時間
礦長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并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任職。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車間主任、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4)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二、安全教育的內容
(一)新入礦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
1.礦級安全教育內容
(1)安全衛生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礎知識。
(2)本企業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2.車間級安全教育內容
勞動安全衛生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3.班組級安全教育內容
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章,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典型事故案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內容。
(二)礦長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專業知識。(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4)職業危害及預防措施。(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6)典型事故和應急處理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理的內容和要求。(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四)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衛生職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五)班組長和安全員教育培訓的內容
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技能及本礦、本班組和一些崗位的危險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三、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
(一)特種作業人員的定義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從事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的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
(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筑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制冷作業。含制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勾)工。
(14)采掘(剝)作業。含采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巖機司機,鑿巖機司機。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局批準的其他作業。
(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復審內容
1.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內容
(1)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2)安全生產基本知識。(3)本礦安全管理制度。(4)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5)本工種技術操作規程。(6)本工程設備檢修規程。(7)安全自我防護知識。(8)事故案例教育。
2.復審內容
(1)身體健康檢查。(2)違章作業記錄檢查。(3)安全生產新知識和事故案例教育。(4)本工種安全知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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