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湖南省鳳凰縣“8.13”沱江大橋垮塌事故,為了教育員工并吸取工作教訓,許多單位和部門都組織了員工認真學習該事故的通報,其目的就是舉一反三,防止大家在工作中發生類似的事故,以免重蹈覆轍。
而我們有些單位少數聽事故通報者存在一個很不好的現象,事故通報往往如聽故事一般,只是對事故中自己感興趣的有些細節,場面“領會”一下,留給茶余飯后,向左右鄰居添油加醋地描述一通,而把事故的教訓和上級的指示精神拋在腦后。
“事故”與“故事”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它們最大的差別莫過于事故關系生命、關系國家和集體的財產安全,而故事僅僅是人們茶余飯后的談資而已。組織員工學習事故的通報的目的無非是要從以發生的事故上找出隱患存在的癥結,使員工在思想上引起重視,在行為上嚴格執行操作規范。可如果把事故當作故事來說、來聽,那么就很難在思想上引起重視,自然也就起不到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和目的。組織員工學習事故的通報,通過已經發生的事故對員工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不僅說服力強、典型生動,而且容易在員工中形成強烈反響,引起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重視,從而在思想上筑起第一道防線。
把“事故”當“故事”,首要的一點是擺錯了位置。把自己擺在旁觀者的位置上,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把別人“事故”當成笑料評頭論足,夸夸其談。位置擺錯了,就會一葉障目,不見泰山。就會只看到別人的毛病,看不到自己工作中是否也有過這種違章現象,是否也需要趕快把自己的“牢門”扎緊,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不知道吸取別人的前車之鑒,不知道變別人的教訓為自己的財富,將來自己如果也載了同樣的跟頭,悔之晚矣。
同時把“事故”當“故事”,還表現出了一種盲目樂觀思想。不把事故當回事,認為自己不會出這樣的問題,對自己的工作沾沾自喜,自我感覺良好,這種思想是十分危險的,也是十分有害的。安全生產,需要的是警鐘常鳴,一刻的放松警惕、思想麻痹,都會為此而付出慘重的代價。把“事故”當“故事”,說不定哪一天自己也會去重復別人昨天的“事故”。可能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付出代價。因此,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絕不能僅僅滿足于形式上的“警鐘長鳴”,組織員工學習事故通報的目的,更不應該是增加一些故事的談資,只有每個人在心中都真正做到“警鐘長鳴”,將事故的經驗作為防止下一次事故的有力武器,真正做到安全生產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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