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為確保氣焊、氣割作業安全,規范操作行為制定本規程。
適用范圍:本規程適用于公司各單位維修作業點,使用氣焊、氣割作業的操作人員。
1作業前:
1.1操作人員必須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方可從事作業.
1.2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人員資格證>>方可從事作業.
1.3檢查:
a工作前,檢查氧氣表、乙炔表、減壓閥是否可靠有效。
b氧氣管、乙炔管安裝可靠無漏氣,表顯壓力符合要求。
1.4準備:
a氧氣瓶、乙炔瓶應分別存放,嚴禁混放、混堆。
b氧氣瓶、乙炔瓶周圍十公尺內嚴禁煙火(特殊情況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
c氧氣瓶嚴禁與油類接觸,不準和易燃易爆物品同放一處。乙炔瓶應立放牢固,搬運時應有橡膠墊圈,禁止肩扛滾運。
d使用照明燈時應采取防爆措施。
e作業現場必須備有干粉滅火器。
f清除作業現場的可燃物.
g戴好護目鏡.
2作業中
2.1開啟氧氣瓶和乙炔瓶閥門時,應使用專用工具,嚴禁錘擊.
2.2引火時應先打開氧氣閥,試吹后關小閥門,然后打開乙炔閥,兩種氣體混合后點火。
2.3焊槍嘴子應避免碰擊,使用前檢查有無堵塞,作業中發生回火時應立即關閉乙炔氣門進行檢查.不準用手握折氣管制止回火.
2.4使用乙炔瓶時應注意:
a應使用專用乙炔氣表.
b開啟瓶閥、裝氣表時防止產生火化。
c氣瓶要直立使用,嚴禁臥地使用。
d瓶閥禁止敲擊、碰撞,凍結時嚴禁火烤。
e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得超過1.5-2.0立方米/小時.
f瓶內氣體嚴禁用盡,應留有0.1-0.2Mpa剩余壓力.
g防止碰撞和爆曬.
h禁止與氧氣瓶通車運輸.
2.5使用氧氣瓶時應注意:
a嚴禁與油類接觸,不準和易燃易爆品同放一處,搬運時應有橡膠墊圈,禁止肩扛滾運.
b瓶內氣體不準全部用完,應留有不少于0.5Mpa剩余壓力.
2.6不準在有壓力(液體或氣體)、帶電設備、裝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和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內進行焊、割作業。
2.7在容器內焊、割,必須有專人監護。臨時停止作業要將焊、割把子關好,以防乙炔在容器內爆炸。
2.8不準焊接受力構件.
2.9焊、割有色金屬或涂有油漆構件時,應注意通風.
2.10高空焊割適應使用安全帶,氣管吊拉防止損傷.
3作業后
3.1清除余火和熔渣,消除作業部位火災隱患.
3.2將乙炔、氧氣瓶壓力表等搬運到儲藏位置,并掛好(禁止煙火)牌.
上一篇:電氣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下一篇:叉式裝卸車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