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近日,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梁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調度會上強調:必須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對“上海黃浦區外灘陳毅廣場發生踩踏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辦國辦緊急通知要求,強化生命至上的紅線意識,強化安全底線思維,強化各級安全責任,強化依法治安。(1月5日 中國新聞網)
之所以歲末年初安全事故高發,無外乎取暖季消防隱患多、冬季容易思想麻痹、有企業年底為完成指標而疲勞作業等。這些分析恰恰表明,出現安全事故并非因為有些網帖說的“魔咒”在作祟,而是有明確具體的誘因。不難看出,所有這些事故原因都有共性,即在防范安全事故方面放松了警惕,因此,強化生命至上的紅線意識,強化安全底線思維,強化各級安全責任,強化依法治安的提出很有必要。
俗話說,安全是一,其他是零,只有建立在安全基礎上的發展才有意義。把安全擺到更突出位置,才能牢牢筑起生命防線,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如果不能強化生命至上的紅線意識和安全底線思維,隨便一場事故就足以毀掉此前的努力和成績。尤其在春節臨近之際,更要把安全二字寫在心里、落在行動中,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我們不能總等事故發生之后才開始反思,更不能總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后才追悔莫及。真正可取的態度是將關口前移,平時就把安全工作抓實抓細抓好。在太平日子里常懷憂患意識,把問題想得多一些,力量備得足一些,發生事故的概率也會小一些。
著名的“海恩法則”指出,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法則特別強調兩點,一是事故發生是量的積累的結果,二是再好的技術、再完美的規章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這一法則雖然針對的是航空飛行安全問題,卻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意義,其核心是告誡人們:任何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預防的。
總之,在筆者看來,當事故發生后,我們應該總結經驗教訓,但更多的是應該做好平日的預防工作,正所謂“防患于未然”。各部門要細化各類應急預案,健全值班值守應急聯動機制,有效應對涉及安全生產的突發情況,將各種隱患消除于萌芽之中,平日多打“預防針”,不讓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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