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省非煤礦山和相關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工作,確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及生產使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行業標準,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辦法》(國家局第18號令)、《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局第9號令)、《關于吉林省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分級管理的通知》(吉安監管管一字[2005]72號),制定本辦法。
一、設計審查
建設項目在申請進行設計審查前,必須完成可行性研究和安全預評價,并且,安全預評價報告評審通過,由評審單位按照分級管理權限報相應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備案。
(一)審查申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完成后,建設單位按照分級管理權限向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
申請材料包括: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表;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報告;
3. 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劃定礦區范圍批復(復印件);
4.建設項目初步設計說明書(含主要附圖和有關資料等)及職業安全專篇;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審查程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自收到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之日起,30日(不含設計單位修改設計說明書及職業安全專篇時間)內審查完畢。
1.成立審查組,確定專家組成員;
2.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對職業安全專篇進行評審;
3.建設單位按照評審意見認真修改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并將修改后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說明書(含主要附圖和有關資料等)及職業安全專篇(一式三份)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4.審查組提出審查意見,報局領導審批后,向建設單位出具“同意”批復或說明“不同意”理由。“同意”批復同時抄送建設項目所屬地市州、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審查的主要內容。
1.設計單位的資質條件;
2.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3.對重大危險源和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預防與控制措施的設計是否完善;
4.選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器材是否符合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準;
5.對預評價報告提出問題的落實情況;
6.安全設施投資的概算情況;
7.初步設計的職業安全專篇內容是否符合安全專篇編寫提綱的要求;
8.其他需要審查的內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設計審查不合格。
1.安全預評價報告由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承擔的;
2.安全設施設計由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的;
3.主要災害防治措施不符合規定的;
4.安全設施設計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行業技術規范的;
5.所確定的設施、設備、器材不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
6.不符合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二、建設監督
(一)建設項目基建及試生產期限。建設項目自初步設計安全專篇審查通過之日起準予開始建設,基建期限以初步設計核定的基建時間為準;建設項目基建完工后,露天礦山試生產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2個月,地下礦山試生產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月。基建或試生產期限因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需報所屬地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報原設計審查部門備案。
(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內容的落實。建設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審查批準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進行建設,如需對安全設施設計進行修改,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由原設計單位出具相應的變更設計文件,報原設計審查部門批準備案后方可修改。
(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質量的監督。建設項目所屬地市州、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自收到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專篇審查批復之日起,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建設質量進行跟蹤監督,防止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專篇未經審查批準、施工單位不具備資質或不按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及期限建設。
三、竣工驗收
(一)驗收申請。建設項目竣工并完成安全驗收評價后,建設單位向原設計審查部門提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
申請材料包括: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表;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一式三份);
3.建設項目竣工報告;
4.安全設施試運行情況報告;
5.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驗收程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自收到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不含建設單位落實評審意見,完善安全設施時間)內審查完畢。
1.一般程序(適用于危險程度較高、建設規模較大、工藝較復雜或有特殊要求的建設項目):
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組織專家組對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安全驗收評價報告評審完成后,由組織評審的中介機構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一式三份)及評審意見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平ㄔO單位按照安全驗收評價報告評審意見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完善后,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安全設施修改完善證明材料。
、前踩a監督管理部門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現場驗收。
、俪闪Ⅱ炇战M,確定專家組成員;
、隍炇战M現場聽取相關單位的《建設項目竣工報告》、《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情況報告》、《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安全設施施工監理、交驗情況報告》、《安全設施試運行情況報告》、《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等情況介紹,進行現場檢查;
、劢M織召開專家組會議,形成專家組意見;
、茯炇战M提出竣工驗收“合格”或“不合格”意見;
、蒡炇蘸细竦慕ㄔO項目,竣工驗收意見報局領導審查批準后,依法為建設單位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掾炇詹缓细竦慕ㄔO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向建設單位說明理由,并明確整改期限,整改合格后進行復驗。
2.簡易程序(適用于危險程度相對較低、建設規模較小、工藝較簡單的建設項目):
⑴成立驗收組。
、乞炇战M與被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共同聽取相關單位的《建設項目竣工報告》、《安全設施設計變更情況報告》、《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安全設施施工監理、交驗情況報告》、《安全設施試運行情況報告》、《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等情況介紹,并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現場檢查。
、球炇战M與被委托中介機構共同召開專家組會議,形成專家組意見(第一,對安全驗收評價報告評審的意見;第二,對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意見)。
安全驗收評價報告評審完成后,由組織評審的中介機構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一式三份)及評審意見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⑷驗收組提出竣工驗收“合格”或“不合格”意見。
、沈炇蘸细竦慕ㄔO項目,竣工驗收意見報局領導審查批準后,依法為建設單位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⑹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向建設單位說明理由,并明確整改期限,整改合格后進行復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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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竣工驗收的主要內容:
1、施工單位的資質條件;
2、安全設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安全設施的施工質量;
4、安全標志及設置;
5、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制度;
6、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任職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7、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及應急預案;
8、驗收評價報告提出問題的落實情況;
9、安全資金的投入情況;
10、其他需要驗收審查的內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驗收不合格。
1.安全設施和安全條件不符合設計要求的;
2.安全設施和安全條件不能滿足正常生產和使用的;
3.未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4.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不具備相應資格的;
5.不符合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四、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報告
1.建設單位性質、建設項目名稱、地址、規模、投資、礦區批準部門和批準時間、安全預評價單位、設計單位;
2.設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
3.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預防與控制措施的設計是否完善;
4.選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器材是否符合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準;
5.預評價報告提出的問題及落實情況;
6.安全設施投資的概算情況;
7.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1、建設項目設計單位、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建設項目生產能力、建設項目總投資、建設項目開工建設時間、竣工時間;
2、設計變更的有關文件、資料;
3、主要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報告及出廠合格證明(由于目前我省暫無檢測檢驗條件,因此,企業要做出書面保證,待我省相應機構成立后,必須及時補檢);
4、施工單位資質證明材料;
5、施工期間生產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有關資料;
6、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7、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復印件);
8、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目錄清單;
9、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印件);
10、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11、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的證明材料;
12、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有關證明材料;
13、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
14、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設立礦山救護隊的文件或與專業救護隊簽定的救護協議;
15、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證明;
16、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改、擴建項目,提交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17、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五、中介機構資質認定
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初步設計、安全驗收評價,必須由取得國家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承擔,同時,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同一建設項目的安全預評價與安全驗收評價不能由同一中介機構承擔;
(二)進行初步設計的中介機構不能承擔同一建設項目的安全驗收評價。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