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學
2006-11-21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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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學是自然災害學與人為災害學(或自然與人為混合災害)之總稱。人為災害學屬于技術災害及人為失誤的范疇問題。
災害學可定義為以災害及災害系統為研究對象的一門新興學科,它是國家學科分類代碼GB/T13745—92中明確規定的。災害學研究災害的成因和時空分布規律尋求減輕災害損失的途徑。災害學涉及眾多的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是一門綜合性強并不斷擴展的科學,災害學是一大類學科的總稱,其學科體系應包括如下層次即(1)基礎理論災害學:它主要研究災害形成機理、規律、特點,也包括某些交叉學科如災害動力學、災害歷史學、巨災學、未來災害學等。也可按自然科學及社會科學做出劃分如自然科學類有災害物理學、災害化學、災害及救援醫學、災害地學、生態災害學、環境災害學、災害天文學、災害信息學等;社會科學類有災害社會學、災害心理學、災害倫理學、災害管理學、災害經濟學、災害戰略學、災害法學等。(2)應用災害學:它主要是在基礎理論災害學指導下,根據減災科技發展及教育要求發展起來的學科,主要有:防災學、災害預測學、災害評估學(安全風險學)、災害區劃學、減災工程學、減災設計學、減災系統工程、減災決策學、災害保險學等。(3)分類災害學,它主要按減災部門及區域做出劃分:其一,就自然災害類型分,國內權威部門將其歸納為七大類,如氣象災害學、海洋災害學、地質災害學、地震災害學、農林業災害學;生物災害學、天文災害學等。如氣象災害學又可進一步分成洪澇災害學、干旱災害學、低溫災害學等;其二,根據災害所涉及的產業部門又可分為工業災害學、農業災害學、建筑災害學、交通災害學、商業災害學、旅游災害學、軍事災害學等;其三,根據災害的區域特征又可歸納劃分:城市災害學、農村災害學、草原災害學、沙漠災害學、海洋災害學、山地災害學、森林災害學等。
跨學科研究越來越受到科學家和科學管理者的重視,災害學的初創絕不是—批學者們的主觀臆想,而是災害科學本質的必然反映。當今的災害科學走過一條從單學科到多學科合作,從多學科向跨學科發展的軌跡。事實上,現在國內外正開展的災害學研究包括自然與社會兩大方面,其基本研究內容是:(1)自然災害事件的性質特點;(2)自然災害事件發生的誘發因素及其成災機制;(3)原發自然災害與次生自然災害的關系;(4)自然災害事件規模和損害程度的評定(含減災措施實施實際效能的評定);(5)自然災害未來發展趨勢預測等。
跨學科的災害學研究方法比較困難,因為它通常不具備資料齊全與可比性強的特點,所以總體講其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統計、推理、不同學科的互補以及高新技術的仿真模擬等。常用的方法有(1)歷史災害分析方法;(2)相關因子的比較分析;(3)典型災例的實地調查分析;(4)計算機技術及因特網的應用;(5)編制減災規劃及應急預案等。
災害學研究表明,災害防治比減輕災害有更高一層的目標和要求,需要較高的經濟投人,而且其效果通常有兩面性,所以,任何減災預案確定都要慎之又慎,至少要深入如下項目研究:(1)要有可靠的預報意見,使之形成立項依據;(2)自然災害防治的經濟投入一定要遠小于受保護區的經濟創造;(3)自然災害防治可分為三個不同層次水平上的目標即延遲災害發生時間、改變災害事件的規模和特性、制止災害的蔓延等;(4)特別要認真考慮災害對人類社會產生不利影響的問題等。總之,災害學研究就是要遵循災害成因→災害加劇過程→災害管理決策等思路展開,此外,災害學屬于開放系統,其學科完善有待更加深一步。
——摘自《安全科學技術百科全書》(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