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中央常委,江西省政協副主席劉運來在本次政協會議上的發言題目是“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和法律體系”。他提出了兩個建議:建立“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監管體制;盡快出臺《食品安全法》代替不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食品衛生法》。精彩的發言代表了許多委員心聲,引起大家的熱烈反響。
記 者:您在本次政協會議上關于食品安全的發言很精彩,引用的數據,材料很多,這些發言材料,都是第一手資料嗎?
劉委員:我引用的材料都是第一手的,都是我親自在江西三個地區,好幾個縣走訪摸到的材料。為什么要去做這件事,這個原因是多方面的。我本人做過南昌市副市長,主管這塊工作,早就有了調查研究的念頭。從金華“毒火腿”到天津“小豬肉”,再到全國注目的阜陽劣質奶粉事件,食品安全面臨著嚴重危機的現實已經不容回避。2004年,全國政協要去江西調研。江西省政協就成立七個領導小組,每個小組由一個政協副主席帶隊。我們這七個小組幾乎把全省轉了一個遍,所到之處,好多來自基層同志不斷向我們提供材料。把情況反饋回來,對食品安全形成總的報告,目的是加強江西食品安全。因為真實,這才使我們的發言材料很具有權威性。
記 者:食品安全領域存在不少的問題。老百姓在抱怨,生產廠家在抱怨,就連監管部門也在抱怨。從您調研情況看,中國的食品安全到底還存在哪些方面的問題?
劉委員:最突出的一個問題是職能交叉,多頭監管,效果卻不佳。食品安全監管是“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涉及部門多,有農業、工商、衛生、質監、商業、供銷、糧食等十幾個部門。衛生部門依據《食品衛生法》,側重監督食品衛生;質監部門依據《產品質量法》,負責查處食品質量違法;工商部門負責查處食品市場經銷中的摻假及冒牌產品等違法行為;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的監管;商業部門負責生豬屠宰定點管理,供銷部門負責食鹽監管。這種職能交叉,多頭監管的現象致使資源浪費,加重了企業負擔,也造成了信息發布混亂,讓消費者無所適從。甚至有時還會產生誤導作用,從前每個部門有個側重,是有好處的,但現在變成了都向有錢的利益部門伸手,監管的作用反倒微乎其微了。
再一個問題是:隊伍力量薄弱,監督不力。以某縣為例,目前專職從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人員不足50人,其中衛生9人,工商15人—20人左右,質監5人左右,農業不足10人,商業、供銷都是1—2人負責食品職責工作。執法人員少且分散,造成食品監督不到位,審批發證把關不嚴,責任追究不落實。甚至有些部門看到有利益可圖時就督查,無利益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無法進行有效監督。
還一個問題是標準建設滯后,檢測空虛。仍以某縣為例,初級農產品和香菇、腐竹國家已有標準,但無法執行,全縣現有29類食品中,嚴格執行標準加工生產食品的不足80%,即使有標準執行的產品,生產出廠檢測也無法開展。目前,只有娃哈哈、燕京啤酒、雯山食用油能夠對產品進行全檢并保證合格出廠。食品監管部門只有衛生、農業內設有檢測機構,糧食部門成立的檢測機構主要是內部系統檢測,對外不具有法律效力,衛生部門僅對微生物和一些重金屬指標進行檢測,農業部門的檢測也限于注水肉、瘦肉精,而且檢測設備簡陋陳舊,往往造成食品已經消費,結果尚未報告的尷尬局面。
記 者:以人為本,讓老百姓吃的放心,吃的安全,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這是最基本的。在這方面,您認為政府究竟該如何做?
劉委員:我覺得應該從體制和法律兩個層面加強促進。
要加快建立“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現行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是食藥監管部門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管的牽頭協調和綜合監督方面工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準入許可,日常監管工作。這種監管體制導致一項行政職能由多個部門分割行使,這樣的職能,事權劃分在承擔具體監督任務的基層,由于宏觀監管權與微觀準入、監督權相分離的原因,極有可能導致一些監管政策和工作規劃成為“空中樓閣”,尤其是縣級食藥監部門因為缺失了準入許可和日常監督這兩項職權,極易形成監而不管,管而不力的局面,影響到監管實控。因此要創新監管體制。在大力推行既定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措施的基礎上,盡快出臺新政策,把這項改革進一步引向深入,調整好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監管體制,充分借鑒FDA的模式解決好行政監管權限歸屬問題,發揮藥監垂直管理體制的優勢和資源,有效地實現對食品、藥品、保健品、化妝品的安全監管。
還要創新工作機制。目前監管體制下,缺乏一個統一、完整的監管體制,承擔監管職責的各有關部門應淡化部門利益,正確行使自身職能,加強綜合協調與日常監管方面的接觸點,加強配合,密切協作,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起溝通渠道和工作機制。
最后要整合執法資源。目前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由于涉及多個職能部門,為了避免多頭執法、執法資源的閑置或浪費的現象,應由食品安監領導機構整合執法資源,明確職責分工,推進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建立起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監管體制。
第二從法律體系講,要建立《食品安全法》。目前有關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相關法律法規相對滯后。現行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相關管理法律法規多數是1996年以前頒布實施的,《食品衛生法》已不能適應當前食品市場的日新月異的變化,化妝品管理只有地方性法規,缺乏一個統一、完整的法律體系,這直接影響到監管措施的實施。因此要盡快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明確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職能和應行使的權力,擔負的義務和責任。把食品衛生提升到食品安全的高度。
要盡快清理現有法律法規。現有法律法規中重復、分散的食品衛生方面的內容規定進行系統、科學的清理、合并、簡化、統一和修改,對不適宜當前食品安全現狀的法律法規應予以廢止,杜絕“政出多門”的現象,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將食品工業發展、食品消費都納入到法制管理的軌道中來。
最后要盡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技術和標準化體系。加強與國際標準化委員會的合作與協調,與國際接軌,努力推進中國食品安全質量標準的制訂,建立起一整套適應當前經濟發展要求的國家強制標準,強制性的食品安全技術法規體系和食品安全標準化體系(尤其是做好動物食品工作法律法規的修訂),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切實解決好目前食品安全標準殘缺、混亂,食品標準水平不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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