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事故發生時間:2006年
2.事故發生單位:某機械廠廢鋼庫
3.起重設備類型:電磁吊鉤橋式起重機
4.作業特點:進入駕駛室過程中
5.事故類型:擠壓
6.事故危險程度:一人死亡
二、事故過程簡介
2006年某日中午,在某國有機械廠內的廢鋼廠房里,駕駛員甲和乙吃過午飯后準備進入20t電磁吊鉤橋式起重機駕駛室。當二人爬上起重機樓梯平臺時,發現起重機駕駛通道離開樓梯平臺一段距離,無法進入駕駛室。于是甲叫乙從樓梯欄桿爬到起重機駕駛室頂部平臺,從頂部平臺進入駕駛室。乙進入駕駛室后開電閘,但起重機不動(不能送電),這是甲又喊乙先把起重機駕駛室通道欄桿門關好。乙關好門后回到駕駛室啟動起重機由于起重機啟動后向東開過頭,沒有準確停靠在駕駛平臺。甲急忙告訴乙過頭了。乙馬上反方向操作將行車向西開。這時,甲打開起重機的欄桿門欲登上起重機駕駛室,由于起重機因欄桿門打開而失電,但行車在慣性動作繼續向西移動,將甲的脖子夾在駕駛平臺旁的水泥立柱和駕駛室外殼之間,導致甲當場死亡。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大車制動器兩側動片僅單片與制動輪接觸,制動松弛。
2.間接原因
大車運行機構制動器制動力矩過小,導致大車運行制動距離過長(中速41m/min運行約為7m),而正常情況下大車運行制動距離在額定速度下(87m/min)最大應當為5.8m。當起重機運行中需停靠登機平臺時,由于大車機構制動器制動力距小,致使起重機難以操作和準確停靠機口。
3.主要原因
操作人員在起重機未停止的狀態下打開駕駛室外平臺門,觸動電氣連鎖保護裝置動作,起重機失去動力電源后,在慣性的作用下繼續運行,設置在駕駛室的空調,將死者頭部夾在建筑物立柱之間。
四、事故結論
操作人員嚴重違章,在起重機未停止的狀態下打開駕駛室外平臺門,連鎖保護裝置動作,起重機失去動力后,在慣性的作用下繼續運行,造成剪切事故。
事故單位起重機的大車運行機構制動器調整不當,大車運行制動距離過長,致使起重機難以操作和準確停靠登機口,導致事故發生。
五、事故預防措施
①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
②設備調整要符合安全規程的要求。
上一篇:小料槽傾倒撞人事故
下一篇:塔機帶載變幅超載傾翻事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