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2月19日20時 觸電)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1年2月19日20時,貴州省鎮遠縣竹坪公社發生大面積農戶觸電事故。事故涉及黃連大隊9個生產隊,132戶,死亡4人。重傷8人,輕傷20入。損壞30干伏安變壓器一臺,10干伏避雷器、跌落式保險開關各一組。
經事故調查組現場調查,發現30千伏安降壓變壓器低壓側C相出線一16平方毫米裸鋁線在離樁頭12公分處被剪斷,并接到10千伏高壓側C相上。因此變壓器高壓C相線路與低壓C相線路碰線短路。使低壓側出線所有用戶線路電壓由220伏增至一萬伏。而低壓側出線發紅起火,同時照明燈泡發光特亮、爆炸、發出吱吱響聲。群眾見此情況,用手拉開關,關閉燈頭,至此發生觸電傷亡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2月19日20時,社員戚某等2人為使自己大隊的燈亮些,用鉗子把30千伏安降壓變壓器的低壓側C相出線剪斷,接到10千伏高壓C相上,因而發生嚴重觸電事故。
2. 該公社水電站管理極差,平時無人值班,門不上鎖;電纜管理混亂。
3.值班人員缺乏專業技術知識。在這次事故過程中,電站開關先后跳閘三次,都未引起值班員的警惕,不找原因,又不懂為什么跳閘,所以一次又一次的推上閘刀,以致擴大了事故范圍。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縣委責成縣農辦、縣水電局,對全縣所有電站進行一次安全用電大檢查,凡不符合安全用電的電器設備,必須更換或及時處理。
2.縣水電局要定期培訓各電站的管理人員和各大隊的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