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21日18時15分,金陵石化公司南京煉油廠油品分廠半成品車間無鉛汽油罐區發生空間爆炸,引起罐區地面及310號油罐起火。經156輛消防車、1323名消防人員17小時撲救,大火于22日11時撲滅。事故操作工、拖拉機駕駛員2人死亡,直接損失38.96萬元。
事故的教訓是:
1)誤操作導致油品泄漏。操作工在對310號油罐進行加劑循環調和作業時,本應打開310 罐的副出線主控制閥,卻錯開了311號罐的副出線主控制閥,導致311罐裝滿的汽油泵入310罐并外溢,在罐區內外大面積擴散,形成爆炸氣體;
2)安全系統報警沒注意。310罐油品外溢后,曾發生聲光、計算機報警,都被操作員忽視;
3)交接班沒到現場。操作員在15時15分發生操作錯誤,16時并沒有按規定到現場進行交接班,錯過了發現泄漏的時機;
4)拖拉機進廠沒被制止。拖拉機進入一級防火防爆區,嚴重違反安全規定;拖拉機防火安全帽形如虛設,不能起到阻火作用;
5)消防設計、審查、施工、驗收管理混亂,有些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半固定的泡沫滅火線底閥未裝,延誤了救火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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