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大河口施工局針對工地住房以蘆席、油毛氈為主的特點制定了用電安全和防火安全辦法,明確規定不準加接和不準使用電爐。職工龍某某卻私接電源線(不通過電表,將線搭接在主線上)違章使用電爐。2月21日下午,龍某某吃完飯,將電爐開啟燒水就出去玩耍。18時20分,隔壁職工楊某某聽到龍某某的房內有異常的“呼呼”聲,出門一看,見龍的房間有濃煙冒出,并發現房門已鎖,在急呼“救火”的同時,與另外二位職工一起撬門鎖,但未撬開,此時大火已經燒穿房頂,隨之蔓延。由于當天風大,工地水源不足,大火很快無法控制。從起火的臨時房1棟向西延伸,相繼引燃臨時房2、3、4、5、6、7棟及民工隊工棚,大火持續40分鐘后,施工局拆除了舞廳才割斷火源。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私自將電源線搭接在主線上,使用電爐時引起接頭處閃火花,增大電流負荷,導致短路,引起電線著火;電爐在使用時無人看管。
2、間接原因:用電安全管理不嚴,監察力度不力。
3、主要原因:私接電源線,違章使用電爐。
(三)預防措施
1、認真開展職工與民工安全用火、用電的教育,提高全員防火意識。
2、完善安全防火,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明確各級防火責任人的職責。修建消防水池,配備消防滅火器和消防砂等。
3、成立義務消防隊伍,經常開展消防練兵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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