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安全生產,各單位均相應制定了許多規章制度,對于具體管理人員,更是規定了許多硬指標,甚至作為干部考核的一道“紅線”。但綜觀這些硬指標的落實質量,在有些單位仍差強人意,甚至造成安全事故的頻發。當發生問題回溯原因時,管理人員的作風不實、執行力不強仍會是最常見的通病。“硬指標”得到了“軟執行”,暴露出安全管理中的短板。
防止“軟執行”,首先要看指標是否真得過硬。管理科學本質上是一種實踐科學,規定的指標也必須源于對安全生產實踐的科學認知,也就是說必須要貼合實際才具有可操作性。但細究有些單位規定的硬指標,往往會發現管理者“想當然”的影子,比如,不顧實際地硬性規定每次檢查必須要發現的問題數、規定安全處罰的人數、金額等等,這種不結合實際靠拍腦袋定出的硬指標,好比要求交警每天必須開出多少罰單,只能是對干部職工積極性的扼殺。
其次,要看管理的職和責是否一致。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可以說是我們對安全工作基本的認識,也是實踐證明抓安全十分寶貴的經驗,但這里的齊抓共管指的是各個部門從自身職責的角度發揮作用,比如黨團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應是通過抓安全文化建設、通過深入有效的安全教育、形式多樣的組織活動發揮組織保障作用,工會組織通過勞動競賽、開展勞動安全檢查等形式調動職工安全工作的積極性。但在有些部門卻把這里的“齊抓”錯誤地理解為全員齊上陣、直接管安全,政工干部到現場盯作業,勞資財務人員到職工作業崗點檢查,有的還規定每月必須得完成多少任務,表面上看是對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但外行挑內行的毛病,干部不會干、現場有意見、職工不服氣,很易造成干部職工的無所適從,這樣一來,有些干部為完成任務,便會敷衍了事、應付指標,靠人情找問題、靠面子來處罰的現象自然就屢禁不止了。
還要看相應的監督機制是否健全管用。很多時候對有的干部講,硬指標完不成或質量不高非不能也,是不為也。這里,一方面在于有關制度設計的不科學,給人為地變通留有空間和余地,如有的單位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考核,結果發現干部前半段時間優哉游哉,臨近考核才突擊完成任務。更重要的,在于管理工作的“潛規則”,大家都是老熟人、老朋友,但上級規定任務必須完成,大家都有難處,相互妥協的結果,只能是板子高高舉起、輕輕落下,安全檢查蜻蜓點水,大事化小、交差就好,時間一長,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達成了某種默契,一起用交差的思想對付領導,安全管理的效果可想而知。
最后,防止軟執行,還要靠管理理念的更新和轉變。安全管理質量的提升,一個基本的前提是各級各部門的恪盡職守,有賴于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不管是硬指標還是軟任務,都需要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切實牢固樹立起大局觀念,認認真真地履行好自已的職責,有了每一個環節的有序運轉,安全生產才會得到切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