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釋義】本條是關于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推廣應用的政策性規定。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在國際競爭日益激烈,經濟全球化趨勢不斷加劇的今天,科學技術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和影響將越來越突出。同樣,安全生產也離不開科學技術的支持。從某種意義上說,安全生產就是人與自然做斗爭的過程,也是人們認識自然、改造自然的一個過程。這個過程中必須依靠人類自身的聰明才智,不斷發現和掌握客觀事物的規律,利用規律更好地為人類社會的發展服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能否減少或者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關鍵就在于人們對生產經營的客觀規律掌握到什么程度。人們對規律的認識,一方面要依靠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另一方面還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研究,并利用科學技術更好地認識和掌握生產經營活動的規律,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因此,保障安全生產,不僅要靠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加強監督管理,提高人們的安全生產意識,也要靠加強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把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在先進的科學技術基礎上,這對于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基礎性、長遠性工作,需要國家給予鼓勵和支持。國家的鼓勵和支持,可以采取多種形式,如宣傳輿論上的鼓勵和支持;政策上的鼓勵和支持,包括財政、稅收、金融以及人事政策的鼓勵和支持;直接給予物質扶持、獎勵等。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技術的推廣應用,是國家的一個正確的政策選擇,也是一個莊嚴的承諾。
值得一提的是,為了獎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組織,調動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速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提高綜合國務,統一各行業和各地區的科學技術獎勵工作,1999年4月,國務院公布施行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規定對在科學技術研究和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獎勵。如,對在實施社會公益項目中,長期從事科學技術基礎性工作和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事業,經過實踐檢驗,創造顯著社會效益,在應用推廣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工程、計劃、項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授予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等。這一條例的公布施行說明,黨和政府是高度重視科學技術事業的,鼓勵公民、組織積極參與科學技術的研究與推廣應用,鼓勵利用科學技術成果為人類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做出貢獻。這些鼓勵措施和政策,同樣適用于在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領域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和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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