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關于印發《武漢市建筑工程材料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機械設備供應備案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武建建管字〔2001〕124號
各區建委、建管站,建設(開發)、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和有關生產企業:
為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加強和規范建筑工程材料及施工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為企業創造公開、公平、公正、開放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建筑材料市場的健康發展,現將《武漢市建筑工程材料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機械設備供應備案管理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00一年六月六日
武漢市建筑工程材料、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機械設備供應備案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加強本市建筑工程材料、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武漢市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影響建筑工程結構、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材料、施工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機械設備供應實行備案管理。
第二條 武漢市建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是本市建筑工程材料及施工安全防護用品使用管理的主管部門。受其委托的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市墻體材料改革辦公室、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市城建安全生產管理站按各自職責,負責供應備案管理的日常工作。
辦理供應備案,受理部門不得收取手續費。
第三條 實行供應備案管理的建筑工程材料及安全防護用品系指: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結構安全、節能、環保的產品;與建筑工程質量通病有關的材料;體現國家經濟政策和技術進步的新型建筑材料。
市建委根據本市建筑工程的質量狀況和市場供應狀況,公布(或調整)納入供應備案管理的品種范圍。
第四條 備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1、建筑工程材料、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機械設備供應單位(在漢的建筑材料和安全防護用品生產企業、外地或境外建筑材料和安全防護用品生產企業在漢總代理商)填報備案表并提交備案資料;
2.審核備案資料并填寫《武漢市建材部品供應備案管理手冊》,登錄計算機數據庫;
3.通過文件、報刊和計算機網絡向社會公布備案名錄;
第五條 建筑工程材料、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機械設備供應單位在備案時應當提交的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
2.代理商的代理證明;
3.產品執行標準;
4.產品生產許可證或產品鑒定證書;
5.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
6.產品使用說明書、施工工藝要求,檢驗、驗收方法和標準,保管使用安全措施資料。
對不符合國家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的不予備案。備案單位提供的資料必須齊全、真實、合法、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撤銷備案,并予公布。
第六條 建筑工程及其施工使用本規定應當備案的建筑工程材料和安全防護用品的,應從市建委公布的備案名錄中選用。供應單位應向使用單位出示《武漢市建材部品供應備案管理手冊》,材料(產品)使用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 凡經備案公布的建筑工程材料或產品出現使用問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建委或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檢舉、控告、投訴。
第八條 依據國務院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組織開展對建筑工程材料或產品的綜合評價以及帶有排序、評比、推薦認證性質的信息發布活動。
第九條 市建委對實行備案的建筑工程材料(產品)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并公布其結果。
第十條 本辦法從二O O一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原《市建委關于武漢地區建筑工程部分建筑材料和建筑機械產品實行〈準用證〉制度的通知》(武建建管字[1999]164號)同時廢止。
附件:實行備案管理的建筑工程材料目錄(第一批)
實行備案管理的建筑工程材料目錄
(第一批)
1.建筑用鋼材
2.水泥(含混凝土外加劑)
3.墻體材料(建筑砌塊、粘土空心磚、非粘土磚、各類墻板)
4.建筑節能材料(含各類節能門窗)
5.防水材料、密封材料、內外墻涂料及新型管材、管件
6.安防用品(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漏電保護器)
7.施工機械設備(攪拌機、物料提升機〈門吊、井架〉、打樁機、起重機)
主題詞:城鄉建設 材料設備 備案規定 通知
抄送:省建設廳。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涂勇副市長,梁耀源副秘書長。
武漢經濟開發區建管局,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市建管有關站(辦),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建筑材料工業總公司。
武漢市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01年6月6日印發
公 告
根據武漢市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武漢市建設工程材料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機械設備供應備案管理暫行規定》(武建建管字[2001]124號文〉的通知,為了加強對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品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杜絕不符合安全"標準"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品和施工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決定對建筑工地安全防護用品和施工機械設備施行備案管理。
為確保安全防護用品和施工機械設備的質量達到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凡在武漢市建筑工地銷售安全防護用品和施工機械設備產品的生產企業,必須在六月三十日以前,到武漢建設安全管理協會領取備案證,對所生產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鐵殼配電箱、攪拌機、物料提升機(門吊、井架),打樁機、起重機等產品實行備案,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后,通過文件、報刊和計算機網絡,向武漢地區從事建筑施工的企業公布。未經備案的安全防護用品和施工機械設備,在武漢地區的建筑工地不得使用。
聯系人:楊厚仲
聯系電話:027-85763543
地址:武漢市建設大道721號建管大樓八樓
郵政編碼:430015
武漢市城建安全生產管站
二OO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