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關于切實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的通知
武建建管字〔2002〕第222號
各區建設局、建管站(辦),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為貫徹執行《湖北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省政府227號令),根據省建設廳《關于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的通知》,確保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的落實和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設備到位,提高安全生產水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加強安全生產費用監督管理工作必要性的認識。各相關單位及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施工單位足額提取與投入安全生產費用是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水平的必要條件。
二、建設工程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費用,由定額規定的工程直接費用中腳手架及垂直運輸費用和各分部工程的綜合費構成),按照標準定額測算,按建設工程項目中標合同金額的2-5%撥付到施工單位,其撥付比例為:
工程中標合同金額 比例
500萬元以下 5%
500萬元-2000萬元 4%
2000萬元-3000萬元 3%
3000萬元以上 2%
小區工程,按各施工單位所承接工程的中標合同金額及相應比例撥付安全生產費用。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安全監督手續前,應先將安全生產費用撥付施工單位,管理部門憑建設單位撥付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費用的銀行進帳單核發安全監督手續和《施工許可證》。
四、施工單位在投標時,應按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規定,單獨編制安全生產費用預算。建設單位不得壓減安全生產費用。施工單位收到建設單位撥付安全生產費用后,應設立專用帳目,確保安全生產費用于購置工程安全設施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品,并用于該項工程施工現場,做到專款專用。 五、強化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專款專用的監督管理。各級安全監督機構在檢查施工現場的同時,要檢查安全生產費使用情況,對施工現場未按JGJ59-99標準要求施工,應限期整改,并按省政府令的規定進行處罰。
附件:編制安全生產費用預算項目目錄
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編制安全生產費用預算項目目錄
一、施工腳手架費用
二、垂直運輸(門吊、塔吊、人貨兩用施工電梯)費用
三、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
四、安全防護用品(水平、立面防護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消防滅火器材等)
五、機械設備更新改造費
六、施工用電(鐵殼電箱、漏電保護器等)費用
七、施工現場道路硬化費用
八、封閉施工,圍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