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已經2013年8月26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長 王國生
2013年9月9日
湖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和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社會參與監督的機制,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制定和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發展規劃,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年度目標。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實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未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行政問責。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支持、督促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簡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宣傳教育,協助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開展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和組織事故調查。
。ǘ┕矙C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并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法對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ㄈ┵|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下同)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依法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依法對危險化學品單位所涉及的特種設備進行檢驗檢測,并對其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ㄋ模┉h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據環境保護部公布的《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目錄》對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開展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評估,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五)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的資格認定。鐵路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的安全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承運人、托運人的資質審批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航空運輸以及航空運輸企業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鑒定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ㄆ撸┕ど绦姓芾聿块T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營業執照,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采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八)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寄遞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安全條件,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依照有關規定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確保安全生產投入,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者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事故應急培訓、崗位技術培訓,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配置相應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危險化學品單位生產或者進口《危險化學品目錄》所列危險化學品的,應當依法進行登記。
第九條鼓勵危險化學品單位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技術、工藝、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
鼓勵科研院所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工工藝、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安全監控等領域的安全生產技術進行攻關。
鼓勵大專院校、大型企業集團建立多層次的危險化學品領域專業人才培養體系。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章 生產、儲存和使用安全
第十一條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實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規范管理。
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
第十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應當依法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三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其使用條件(包括工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并根據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危險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
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