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2004-12-23
來源:《勞動保護》
熱度:
收藏
發表評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于2002年11月1日正式實施,至今已經兩年了。這部法律的制定頒布,填補了我國安全生產立法的空白,是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的一個里程碑。兩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這部法律所確定的各項法律制度,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加大監督執法力度,促進了安全生產總體形勢的趨向好轉。
《安全生產法》作為我國安全生產的綜合性法律,具有豐富的法律內涵和規范作用。這部法律的貫徹實施,對于全面加強我國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激發全社會對公民生命權的珍視和保護,提高全民族的安全法律意識,規范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行為,強化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安全生產法》的貫徹實施,有利于全面加強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建設。這部法律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安全生產的專門法律,是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基本法,是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實現安全生產所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是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進行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法律依據,是制裁各種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有力武器。《安全生產法》所確立的基本法律制度,不僅對有關安全生產的專項法律普遍適用,同時也對其作出了重要的、必要的補充完善,做到了基本法與特別法、主體法與相關法的有機結合。要依據這部法律,加快構建以《安全生產法》為主干,以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為分支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并通過依法行政,把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逐步納入法制化軌道。
應該看到,由于我國安全生產的監管體制目前正處于創新和完善時期,安全生產法制建設也相對滯后,加之人們的安全法律意識比較淡薄,執法的環境也有待改善,《安全生產法》所確立的一些法律制度,還沒有得到很好落實,在安全生產領域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還普遍存在。另外,如何加大地方安全立法的進度,充分發揮地方性法規的作用,也是面臨的新課題。因此,加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的任務依然非常艱巨。為此,在《安全生產法》實施兩周年之際,希望認真總結兩年來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的經驗,針對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促進全國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