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駕駛人在駕駛車輛時,因汽車直拉桿頭螺帽脫落而造成方向盤失控撞壞了別人的摩托車,最后由交警處理的結果是這位駕駛人負全部責任。對此,該駕駛人很不理解:“這是機械事故,憑什么我負全部責任?”確實,時下有不少駕駛人認為機械故障造成的事故是客觀原因,可以負責任,但不負全部責任。其實,這種認識是錯誤的。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機動車因下列故障而造成的交通事故,駕駛人應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
一、車輛因故障停在道路上,不設安全標志或未打開示意燈,從而妨礙其他車輛行人安全通行而肇事的;
二、轉向器失靈碰撞其他車輛、行人的;
三、駕駛人發現情況及時停車可以避免交通事故,但因制動失效,未能及時制動停車肇事的;
四、被牽引車脫鉤,碰撞其它車輛、行人或輪胎飛出肇事的;
五、機動車制動燈、轉向燈失效,在轉彎或剎車時由于無燈光示意,被后車碰撞肇事的;
上述機械故障所引起的交通事故,機動車駕駛人不但要負責任,而且要負主要或全部責任。所以駕駛人應經常檢查、保養車輛,及時排除機械故障,是減少機械事故的保證,讓事故消除在萌芽之中。
上一篇:一起特大惡性交通事故分析
下一篇:一起煤礦重大運輸事故的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