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簡況
2008年4月28日4時41分,由北京開往青島的下行T195次旅客列車,行至膠濟鐵路周村站至王村站間K289+940米處脫線,第9至17位機車脫軌,尾部車輛侵入上行線,與上行線煙臺開往徐州5034次列車發生碰撞,致使5034次列車機車及機車后第1至5位車輛脫軌。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傷,中斷行車21小時22分鐘,直接經濟損失4192.5萬元。
2.原因分析
事故調查組初步調查分析認定,直接原因是T195次列車在限速每小時80公里的彎道線路上以每小時131公里的速度超速行駛所致。
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濟南鐵路局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有關文件、調度命令錯發漏發。二是崗位責任制不落實,對列車超速行駛沒能及時制止。三是安全基礎工作薄弱,一些安全措施沒能得到落實,很多措施不到位。四是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一些重大隱患長期未得到整改。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3.事故責任追究情況
司法機關已對濟南鐵路局副局長、局黨委常委郭吉光等6人依法逮捕。
濟南鐵路局局長、黨委副書記陳功,黨委書記柴鐵民已被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