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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7日,西安電務工程公司技術員解建其(男,36歲),信號工王保軍(男,29歲)帶領一名民工,在隴海線羅敷車站上行咽喉進行信號三改四施工。在點前準備時,王保軍身體侵限,被T76次撞傷后擊倒解建其。兩人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造成這次傷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1、解建其、 王保軍兩人嚴重違反了“在列車運行速度大于120公里/小時的區段,在列車到達作業點前10分鐘,本線及鄰線作業人員必須下道避車”、“現場作業人員接到防護人員的通知后應立即停止作業,下道避車”、“躲避列車時,應距線路3米以上距離,并蹲下身體”等規定。
2、室內防護人員在T76次接近后多次預報,在二人未回答時,未采取呼喚附近作業人員就近通知等有效措施。
3、作業隊違反了“在作業繁忙、瞭望條件不好的線路上作業時,必須設專人防護”、“雙人作業,一人防護”、“在線路上作業設專人防護,作業人員在工作中相互提醒,堵塞漏洞,消滅隱患”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