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簡要經過
成都長途汽車運輸公司旅游車隊駕駛員段建兵駕駛野馬牌/SQJ6750A客車(川A14168),于2002年3月3l日8時從西藏察隅縣出發到成都,2002年4月1日晚20:10分左右,行駛至國道318線3009km+900m處,客車翻于距路面高145m的公路坎下,車上共乘18人,當場死亡7人,送雅江縣人民醫院搶救中死亡3人,重傷7人,輕傷1人,車輛報廢,直接經濟損失25萬元。
二、事故發生原因分析及責任認定
經雅江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干警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根據制動輪胎拖印長度,汽車速度為40-50km/h,汽車左前輪制動痕跡為明顯拖印,右前輪為壓印,該路段為陡坡路段。駕駛員段建兵行駛在該路段,當發現前方路基下沉路段,采取緊急制動,由于陡坡超速行駛,制動單邊造成客車方向向左跑偏,后輪側滑側翻于公路坎下,駕駛員段建兵忽視安全,未及時排除制動單邊故障,超速行駛,臨危操作失誤,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9條、第36條之規定,負此次特大事故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