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連續看到贊揚煤礦工人的通訊報道,報道中寫到:×××發燒40°C,仍堅持戰斗在生產第一線;×××骨折還沒有痊愈,就一拐一瘸地搏擊在煤海中;×××輕傷不下火線等等,筆者認為作為煤礦工人,特別是一線工人,輕傷就應下火線,這是煤礦的環境、安全所決定的。
煤礦生產是井下作業,屬于高危作業,受“水火、瓦斯、煤塵、頂板”五大自然災害威脅,作業場地狹小、空氣質量差,這本來就對身體有危害,如果有病不去就醫,對身體無疑是雪上加霜?梢韵胍幌肴绻l燒到40°C不去看病,仍在采面掌頭工作是個啥概念,高燒本身使自己已經暈頭轉向,反應遲鈍,力不從心,怎樣去應急五大自然災害,怎樣去保證人身安全﹖帶病苦苦支撐,不僅是對自己和同志們的安全不負責,而且是安全意識差的表現。筆者認為,對輕傷不下火線者記他“三違”也不過分。
再者身體是本錢,沒有好的身體為煤礦做貢獻就是一句空話。如果身體有了小毛病,就應該及時看醫生,盡快恢復健康,這樣才能更好地工作,更好地為安全生產做貢獻。作為煤礦的領導應該從關心員工,關心煤礦的角度出發,讓輕傷者及時下火線,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作為煤礦的員工,如果感到身體不適,也要及時地下火線,及時就醫,確保自己有一個好的身體,這對自己的同事、家庭、煤礦都是有好處的,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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