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安徽淮北礦業集團朱仙莊礦采煤五區工人王某某,因“貪杯”違反了《煤礦安全規程》和“礦安全1號文”有關規定,被“酒老爺”“送”進了“三違”學習班,背上了留用查看一年、罰款1000元的處分。王某某為此悔恨難當:“唉!真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以后再也不爛喝了。”
今年38歲的王某某工作甚是積極、能干,每月出勤都在26個班左右,是區里的骨干。然而,王某某沒有啥愛好,卻偏偏愛喝酒。如果沒有酒,他就覺得沒啥意思,吃飯更不香。要是讓他戒酒,那比戒飯還難,對他來說,酒就是“老爺”。要問酒量,他的回答準會嚇你一跳:“最高‘紀錄’是一頓一斤半白酒,二斤豬頭肉,且只是暈乎乎的不會‘誤事’”。王某某的這一不良嗜好可愁壞了他妻子,經再三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妻子便對他“約法三章”:一是每次最多只準喝半斤;二是班前不準喝酒;三是喝過酒不準出門。
王某某因為喝酒出了不少洋相,也吃了不少虧。為了控制丈夫過量飲酒,當好協安員,吹好“枕邊風”,妻子每次都是監督他喝完酒后及時地把他的專用酒桶鎖起來。這不,一次忘了鎖酒桶,就又出了回“洋相”。元月5日早晨,王某某一覺醒來,驚喜地發現昨晚下班喝過的酒桶仍然放在飯桌旁,他是心也癢、手也癢。于是,急忙下床,拎起酒桶對著就吹,像喝茶一樣一氣喝了六大口,足足有六兩,放下酒桶,他這才得意地起床上街溜達。到了中午,他回到家吃完午飯就匆匆上班去了。開完班前會,他領燈后正要下井,被井口執勤的紀檢人員發現,用酒精檢測器一測,酒精濃度超標,王某某頓時傻了眼,隨后被送進了礦“三違”學習班,同時受到了礦留用查看一年、罰款1000元的處分。
去年,朱仙莊礦實現了安全年。為了鞏固安全成果,再次實現第二個安全年目標,進入2007年,這個礦加大了安全管理力度,制定出臺了《安全1號文》、《“三違”處罰辦法》等管理制度,明確規定酒后不得上崗,酒后上崗屬嚴重違章,給予留用查看一年、罰款1000元的處分。《煤礦安全規程》也明文規定酒后不得入井。王某某在“三違”學習班學習了6天,交了300元“學費”,再次系統學習了《煤礦安全規程》、《礦山安全法》、《礦安全1號文》、《“三違”處罰辦法》等內容。元月20日上午,他在區安全例會上對自己的違章行為進行了剖析,并作了檢查,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告誡職工不要向他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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