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時日,與幾位企業安全管理者聊天時,在談到各自的工作標準時,其中一位說:“我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呀”。朋友之間隨便調侃,用“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自謙,倒也不是什么問題。但若將其作為安全管理中的日常工作標準以自慰,其后果就很嚴重了。
“功”標志著一個人在事業上努力進取所取得的成就。就負有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者來說,它需要縝密地對待與勤奮工作,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疏于動腦,懶于下力而“不求”,則是一種不思進取、自甘沉淪、不負責任的消極意識。
“過”是疏于管理、不負責任、決策失誤而造成的過失行為。近年來,一些單位事故頻發,給國家、單位和職工帶來了很大的損失。吸取教訓,加強逐級管理層人員的安全責任管理,防患于未然,已成為各級政府部門及企業保持自身穩定發展的共識。“但求無過”這種消極的思想不僅與當前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穩定謀發展的要求格格不入,而且終將有過。
負有安全管理的責任者和身為安全管理的負責人 ,對轄區內存在的事故苗頭與隱患,還能死死地抱著“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信條不放嗎?即使管了、說了,最終落實得怎么樣?倘若一概不得而知,或“那就不是我的事了”。如此狀態下,豈有不發生事故之理?因此,身為安全管理的責任者和安全管理的負責人,從一片喝彩與信任中走向管理舞臺的那一刻起,就應該肩負起重托,處處以身作則、盡職盡責,并時時刻刻警醒,摒棄一切陳舊的思想意念,做好安全管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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