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安全”常住心間
2008-05-19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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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意識是安全工作的靈魂。企業要想保證安全生產,就需要有多方面因素的支持。在諸多因素中,員工是安全工作的關鍵因素。員工的安全意識對安全責任心和安全行為的制約作用又是直接的,因此培養員工的安全意識是抓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在“杜邦安全管理”理念中,一個重要的目標就是要實現“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實質性轉變,那么怎樣理解“要我安全”與“我要安全”的區別和關系呢?
“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在安全管理過程中,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要我安全”從廣義上來講是指通過各種規章制度的約束、廣大員工的相互監督以及各類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的培訓,以此來規范員工的安全行為,它是外因;“我要安全”是指自我約束、自我行為的規范,強調的是自我保護意識形成,它是內因。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要我安全”的最終目的是達到“我要安全”,從而確保人人安全。兩者缺一不可,沒有“要我安全”的制度約束,那么企業將是一盤散沙,沒有什么凝聚力和執行力可言,沒有“我要安全”的人人安全意識,那么所有的制度化管理都顯得教條和機械,只有兩者兼備,那么才能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
一直以來,各級領導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都十分重視,對事故的處理不僅加大了處理力度,而且針對指揮不力、監督不力、不作為等行為制定了明確的處罰決定,時刻都在努力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和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真正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由“事后處理”前移到“事前預防”,從而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但安全管理對勞動者的約束僅是外因,關鍵還要在培養員工的安全思想、完善自我保護意識上做文章,換句話說,也就是要讓員工做到“我要安全”。
那么如何才能在員工頭腦中牢固樹立“我要安全”的意識呢?“我要安全”這一理念,并不是在員工頭腦中自然形成的,它需要外因——“要我安全”的催化。引用一個比方,安全好比鐘表,“我要安全”是鐘表的發條,“要我安全”是給發條上勁,如果上勁不足,鐘表就無法運轉。反之,如果發條斷了,你再怎么上勁也不濟于事。只有發條完好并上足了勁,鐘表才會正常運轉。安全工作亦是如此,只有在“要我安全”的催化下,使職工人人形成“我要安全”的意識,安全工作才能做好,安全周期才能無限期地延長。因此,在具體的安全管理中,我們必須通過對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不斷完善、安全操作規程的有力執行、安全知識的不斷灌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正常開展,真正使員工的自我約束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有效形成,“我要安全”才能成為我們生產過程中的自覺行動。
雖然“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二者相輔相成,但仍存在著一個側重點問題,即培養員工“我要安全”的理念。因為,它涉及到一個積極性、主動性的關鍵問題。僅從“要我安全”的角度出發去抓安全是被動的。只有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這樣才更主動,才能出現一種人人反“三違”、人人抓違章、人人想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才能使“三違”現象猶如過街老鼠,使違章者無地自容,這樣才能真正抓好安全。
“要我安全”與“我要安全”,僅一字前后之別,卻反映出兩種截然不同的對待安全的觀點和態度。我們要把“要我安全”變成“我要安全”,每一個職工要自覺地融入安全生產之中,把安全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