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更與一個行業、一個地區的經濟建設綜合成本密切相關,因此,安全生產工作的方法與成效問題不可不察!
就安全生產的具體問題而言,安全生產工作者已從技術和管理兩個方面,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限三大誘發安全生產事故的基本因素總結出了許多具體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即安全生產標準規范,毫無疑問,這些具體的方法可直接運用于企業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環節。然而,站在政府部門監管層面,需要關注的還不僅僅只是這些具體的方法和措施,依照《安全生產法》,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歸納出安全生產的三大基本要素,即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條件,按照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部門與生產經營單位間的社會分工,這三大基本要素應當是政府部門研究和關注的主要對象,因為我們的主要任務并不在于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介入。
無論是從企業的角度還是站在政府部門監管層面,安全生產條件始終是安全生產矛盾問題的焦點所在,如果生產經營單位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時都能確保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那么,所有安全生產的矛盾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安全生產條件究竟包括哪些內容?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條件主要由兩個方面構成,即法律和行政法規中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強制性規定、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強制性或推薦性條款,其中,安全生產標準規范揭示的是安全生產的內在規律,這是安全生產條件的技術基礎,也是衡量生產經營單位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直接的判據;除安全生產行政許可、資質等少數事項外,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通常并不涉及安全生產條件的具體內容,然而,正是法律法規中這些原則性規定構成了政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和行政執法的依據。
具體的安全生產問題無一例外地起因于生產經營單位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這一根本原因,所以,安全生產工作的中心應當在于企業,生產經營單位除按照法律法規要求辦理與安全生產相關的行政許可、取得法定的資質外,其主要任務在于系統地采納和實施適用的安全生產標準規范,從技術和管理兩個方面最大限度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限,從而,使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風險降至可接受程度。顯然,如果企業具有足夠的自覺性,安全生產的具體問題完全可以在企業層面等到很好的解決。
總結一下最近一個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當前政府部門面臨的安全生產問題可以歸納為如何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前提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要使絕大多數生產經營單位自覺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需要有兩個外部條件,其一,對某個具體的行業,其安全生產條件必須層次清晰、通俗易懂、簡單明了,能被絕大多數生產經營單位的專職安全人員所接受和掌握,否則,就難以改變曲高和寡的局面,因為安全生產研究機構、安全評價機構和設計單位的專業人員只能協助生產經營單位解決部分的安全生產問題;其二,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與經營成本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權利更緊密地關聯起來,使之成為其主要負責人自覺追求的目標,進而,使一部分監管人員從本該屬于企業職責范圍的具體事務中解放出來,站在更高的層面關注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整體運轉態勢。
我們抓安全生產工作不僅僅是為了解決當前安全生產的具體問題,我們還應當不斷地摸索和總結真正適應于市場經濟體制的科學的安全生產工作方法,使企業和政府部門站到各自應有的方位,逐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企業法定代表人為主角、企業自轉為主要特征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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