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生命的個體來說,每個生命都是唯一的,值得我們去善待。不懂得珍惜自己或者他人的生命,就是對家庭、他人、企業乃至社會的不負責任。作為電力職工,樹立“三不傷害”的安全意識,應該成為一種基本的人生態度。
可是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有的電力職工對于安全工作的態度,如小和尚念經——有口無心,他們為逃過安監人員的安全監督和處罰而慶幸,甚至從反面“總結經驗”,使某些錯誤的、有害的違規行為繞過安全監督而在工作中潛伏并更加隱蔽的存活下來,殊不知,隱蔽更深的違規行為也是終究不會逃避事故發生的必然結局。
要保證安全,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只有人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安全工作才能有可靠的保證。中國國家足球隊前主教練米盧伴著爭議離開了中國,但他留下的一句名言卻值得國人咀嚼和回味“態度決定一切”。引申到我們安全領域來講,對待安全的態度也決定了安全的一切后果。為什么習慣性違章屢禁不止?為什么非要等到無法挽回時才后悔不已?那一件件的事故,無時無刻不在提醒我們要注意安全。
安全工作就象一個圓,沒有起點和終點,是永無間隙、永無止境的工作,必須常抓不懈,警鐘長鳴,不能忽冷忽熱、時緊時松,存有絲毫的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就象人們常說的“拳不離手、曲不離口”,安全意識也必須滲透到我們的血液里去,朝朝夕夕,相伴你我。這樣才能真正實現由過去“要我安全”到現在“我要安全”的根本轉變,才能做到見微知著、防微杜漸,才能發現安全工作方方面面存在的薄弱環節,特別是那些隱藏較深的隱患,及時提出必要的防范措施,實現超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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