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一些單位發生的生產事故案例,我們可以發現大都是對重點裝置、關鍵環節、要害部位、工程施工、檢維修作業的監管不力,使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沒有真正落到實處,或在執行規章制度時走樣變形。
長期的安全生產實踐經驗證明,安全生產重在監管。所謂“監”,就是對每一項生產操作維修或施工,監管部門人員都必須全天侯、全方位、全過程緊盯現場,進行監督監護監察,不能以點帶面,更不能有始無終,使監督監護監察時緊時松。所謂“管”,就是對在監督監護監察過程中發現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犯安全規定、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要履行管理職責,及時進行批評制止和糾正,不能視而不見,更不能當老好人任其發展,結果導致小問題小隱患誘發大事故。
要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治久安,必須徹底克服規章制度和現場執行“兩張皮”的現象,徹底根治思想麻痹、作風懈怠、監管不到位的問題。要加強對重點裝置、關鍵環節和要害部位的監管,加強對承包商管理和工程施工、檢維修作業的現場監管,加強對環境污染的防范和監管。還要深刻吸取身邊和其他單位的事故教訓,認真反思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到自查自改自警自醒,警鐘長鳴,防患未然。
提高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力,是目前擺在我們面前亟待解決的問題,更是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的有效措施和安全生產的法寶。所以,安全生產不但要監督到位,更要管理到位,只有抓重點抓關鍵抓要害,對“三違”現象不留情面,細抓嚴管,才能使事故沒有空子可鉆,也才能使各項安全法規和規章制度真正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