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日15時,中國水電八局在云南省文山州富寧縣谷拉鄉天生橋水電站建設工地發生一起門座式起重機械傾覆特大事故,造成14人死亡,2人重傷,2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293.47萬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門座起重機在更換起重臂變幅鋼絲繩過程中,將起重臂擱置在高于起重臂根鉸點的壩上,支撐點處于起重臂重心與根鉸點之間且靠近根鉸點處,當松開變幅鋼絲繩時,使起重臂自重產生對起重機整機的傾覆力矩,此時,連同平衡重自重本身形成的同方向的力矩,已大于起重機整機自重形成的穩定力矩,從而導致起重機整機傾翻。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現場作業指揮人員在維修更換起重臂變幅鋼絲繩過程中,臨時改變原來起重臂支撐于地面的作業方案,盲目采用未經論證且未采取有效保護的作業方案,導致事故發生。另外,該設備為五十年代制造,已屬報廢設備,施工單位擅自啟用安裝,未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有關施工告知手續,未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實施安裝監督檢驗,未辦理使用登記,違法使用是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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