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時間:1990年8月5日10時30分
某工程冶煉車間,對一臺單梁橋式起重機進行檢驗。為將單梁橋式起重機吊卸至地面,其吊卸方案是,用車間北頭的卷揚機把單梁起重機升高,吊離軌道,再落至地面。再用五噸雙梁橋式起重機將其吊起,由北向南移動15米。當單梁起重機由雙梁橋式起重機吊起距地面1.5米高度時,由于下面的集裝箱墊木擺放位置不正,致使未能吊放下來。在十時三十分,廠長陸亞忠在碼送送客回廠,因關心起吊單梁起重機一事,故直接跑到車間現場,當看到墊木不正,就急于想把墊木移正,正當陸亞忠、卡金祥、龔惠彬在單梁起重機下面移動墊木時,單梁起重機卻忽然墜落,將三壓在下面。事故發生后,本廠的其余職工馬上把陸亞忠等三人送往長興衛生院進行及時搶救。區政府向駐滬海軍求援,要求速派快艇前往長興急送傷員往滬醫院搶救,再一方面通知客輪船暫緩開航,做好應急預備。在十二時,由于快艇未到,便將傷員送上滬航七號輪,當開航二十分鐘后,海軍東交62號快艇,頂著六級大風和薄霧趕來,在江面上把三位傷員轉移到快艇上,比滬航7號輪提前三十分鐘到達吳淞海軍十號碼頭,由副鄉長姚伯祥等將陸亞忠送至吳淞中心醫院。由產業公司經理宋小仁等將卡金祥、龔惠彬等至長海醫院。終因陸亞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其余兩個搶救脫離危險受重傷。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橋式起重機起吊捆綁單梁橋式起重機的鋼絲繩其捆綁位置不當,使鋼絲繩恰于起重機上的16號槽鋼銳角接觸,且其接觸處又未加保護鋼絲繩襯墊,致使在起吊時槽鋼銳有邊將鋼絲繩切斷;受害者違章在吊重下冒險作業,導致傷亡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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