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時間:2005年4月5日20時11分
事故類別:起重傷害
事故經(jīng)過:
2005年4月5日20時11分,唐鋼四軋廠一車間成品組在用龍門吊車裝鋼材時,吊鋼用的鋼絲繩突然異常斷裂,將吊鋼工艾''砸傷致死。
事故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
唐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四軋鋼廠一車間龍門吊車司機王',在用龍門吊車吊起成品鋼材時,鋼絲繩突然異常斷裂砸在路過的艾''身上死亡,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事故的主要原因
(1)唐鋼四軋鋼廠吊鋼工艾''在車間接手機電話,因車間內(nèi)噪音太大,吊鋼工艾''安全意識差,未進行安全確認,便從門口出來,當鋼絲繩突然斷裂時龍門吊所吊鋼材正好砸在艾''的身上。
(2)唐鋼四軋鋼廠精整組的精整工胡'',急于鋼材入庫工作,安全規(guī)程觀念淡薄,違章作業(yè),作了本不應該自己做的龍門吊掛鉤工作,龍門吊起吊后又未與吊鋼工艾''打招呼,未作好警戒。
(3)唐鋼四軋鋼廠龍門吊車司機王'操作龍門吊車提升后,釣勾控制不穩(wěn),操作技能差,致使吊物嚴重晃動,當鋼絲繩斷裂時,砸在艾''身上。
(4)唐鋼四軋鋼廠,第一車間安全管理有漏洞,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夠,職工的職責不清、分工不細,針對性不強。
(5)職工規(guī)程觀念淡薄,安全意識不強,相互保安意識差。
事故責任分析:
1、從事故原因分析來看,唐鋼四軋鋼廠一車間吊鋼工艾'',違章從吊物下通過,是這起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2、唐鋼四軋鋼廠精整工胡''在指揮龍門吊車起吊作業(yè)時,未與本崗位吊鋼工艾''聯(lián)系、未進行好現(xiàn)場的安全警戒和確認,對這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3、唐鋼四軋鋼廠龍門吊車司機王',安全技能差,龍門吊車提升操作不當,對該事故也負有重要責任。
4、唐鋼四軋鋼廠甲班班長霍''負責本班生產(chǎn)安全工作,對本班職工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夠,各班組安全工作職責不清,對這起事故負有安全管理責任。
5、唐鋼四軋副廠長周''負有全面安全管理不到位,培訓教育不夠,負有領導責任。
預防措施:
1、唐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要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安全生產(chǎn)法律、法規(guī)及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認真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許上崗。
2、唐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要組織安全生產(chǎn)大檢查,一查領導違章指揮情況,二查現(xiàn)場事故隱患,三查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四查違反勞動紀律,五查事故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3、唐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要加大安全資金的投入,使安全裝置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要求。對重點危險崗位、部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懸掛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唐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要針對本單位安全管理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開展安全技術攻關,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