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日21時30分左右,青島正云食品有限公司發生氨氣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46.6萬元。
青島正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云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濟辦事處吳家溝岔村,成立于2007年12月7日,有從業人員86人,生產加工預制肉制品,使用兩臺液氨制冷機等冷凍設備。
2010年6月1日20時左右,該企業一職工到壓縮機房將制冷壓縮機開動,約21時,機房內兩臺機組發出異常聲響,該職工便從機房出來到辦公樓大廳,將存放在此處的防護服穿上,帶上活性炭防毒面具第二次進入機房,由于機房內氨氣已形成霧狀,看不清,便向傳達室值班人員借了一個充電式手提照明燈,用于照明。約21時30分左右,機房內發出爆炸聲,門窗玻璃破碎,短路停電,造成1人死亡。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壓縮機房內兩臺壓縮機組都有泄漏點,致使開機后大面積液氨泄漏,發生液氨泄漏后沒有立即停機關閉閥門,致使機房內氨氣聚集達到爆炸極限。職工冒險違章作業,使用手提式充電照明燈照明,開關時產生電火花,引起爆炸。
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是:企業安全管理混亂,對特種作業人員管理不到位,機房安排的制冷工都不具備特種作業人員資格,未獲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而上崗作業;公司領導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三級安全教育不開展,對公司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也不告知員工,安全措施不具體、不落實,未開展隱患治理排查工作,機房照明燈具為非防爆型,值班室、配電室設在機房內,報警裝置不好用等問題一直存在,隱患整改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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