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于什么時間經第幾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幾次會議通過?
答:于2002年6月29日經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安全生產法》自什么時間起施行?
答:2002年11月1日。
3.《安全生產法》立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目的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
4.安全生產的方針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5.《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是何時公布施行的?
答:于2001年4月21日公布施行。
6.江澤民在上海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上,強調了哪三句話?
答: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7.我國確定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是什么?
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
8.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單位如何處理?
答: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由誰負責?
答: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
10.《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哪些職責?
答:(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關于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的安全條件有何要求?
答: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12.《安全生產法》對企業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何規定?
答: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述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3.企業所設置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什么?
答: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事務的部門。
14.企業所配備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什么?
答: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
15.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承擔哪些責任?
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人、設計單位應當對安全設施設計負責。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審查部門及其負責審查的人員對審查結果負責。
16.《安全生產法》對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與員工宿舍有何要求?
答: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17.“三同時”的基本內容是什么?
答: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18.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經營銷售、運輸各實行什么制度?
答: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實行審批制度,對危險化學品的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實行資質認定制度。
19.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有什么要求?
答: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職責和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20.《安全生產法》所指的危險物品包括哪些?
答: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21.人民群眾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何權利?
答: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
22.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什么標準?
答: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23.《安全生產法》對生產工藝、設備有何規定?
答:《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藝、設備。
24.生產經營單位如何管理重大危險源?
答: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應當采取的緊急措施。
25.《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在什么情況下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答:《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26.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27.新聞媒體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權利和義務是什么?
答: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單位有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義務,有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的權利。
28.生產經營單位對新錄用的從業人員要進行詳實的教育培訓,培訓經費由誰承擔?
答:培訓經費由生產經營單位承擔。
29.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方面要進行怎樣的考核培訓?
答: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30.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條件是什么?
答: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保證身體健康,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31.《安全生產法》中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享有哪些權利?
答:工傷保險和傷亡賠償權;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權;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32.今年“安全生產月”的主題是什么?
答:今年“安全生產月”的主題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33.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費由誰承擔?
答: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工傷保險費應由生產經營單位繳納。
34.勞動合同在從業人員保障方面應載明哪些必備內容?
答:依照《安全生產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工危害和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三項必備內容。
35.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時怎么辦?
答:應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36.《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是什么?
答: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37.從業人員違反崗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行為人和有關負責人各負什么責任?
答:從業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了解崗位操作規程,但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為人應負直接責任,有關負責人應負管理責任。
38.《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于什么時間起公布施行?
答:自2004年1月13日。
39.《安全生產法》中所講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答:《安全生產法》中的法律責任分為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40.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的對象各是什么?
答:行政處罰的對象是實施了違法行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政處分的對象則是有關責任人員。
41.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理結案時間是多少個工作日?
答: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理一般在30日內結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90日,需進一步延長的不得超過180日。
42.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答:(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四)責令改正、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五)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止建設;(六)拘留;(七)關閉;(八)吊銷有關證照;(九)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43.什么是危害因素?
答:危害因素是指能對人造成傷亡,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壞或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對物造成慢性損壞的因素。
44.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有哪些要求?
答:必須出示有效的監督執法證件;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應當為其保密。
45.工會在建設項目實行“三同時”上應從哪幾個方面進行監督?
答:工會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作出處理。
46.什么是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答: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是指造成特別重大人身傷亡或者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特大火災事故、特大建筑質量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煤礦和其他礦山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等。
47.什么是應急預案?
答:應急預案是指事先制定的關于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進行緊急救援的組織、程序、措施、責任以及協調等方面的方案和計劃。
48.什么是應急救援體系?
答:應急救援體系是指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落實所需的組織、人力、物力等各種要素及其調配關系的總和,是應急預案屆時能夠落實的保證。
49.編制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編制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目的是抑制突發事件,減少事故對工人、居民和環境的危害。
50.《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進行安全評價的年限有何規定?
答:生產、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生產、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性評價;生產、儲存、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性評價。
51.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包括哪些內容?
答:一、建立應急組織,明確各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二、災情的發現與報告制度;三、保證通訊暢通;四、保證足夠的救災器材與設備;五、有關安全通道與安全出口的要求;六、自救與救護的規定;七、成立專業應急組織--救護隊。
52.國家對哪些行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答: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
53.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答:(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六)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十)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ㄊ唬┯兄卮笪kU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ㄊ┓伞⒎ㄒ幰幎ǖ钠渌麠l件。
54.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應包括:事故隱患類型;事故隱患等級;影響范圍;影響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
55.事故發生的三大間接原因是什么?防止的對策是什么?
答:技術原因,教育原因和管理原因;防止的對策是技術的對策,教育的對策和法制的對策。
56.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可分哪幾種?
答:按責任可分為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可分為人身傷亡事故和非人身傷亡事故。
57.通過安全教育培訓的從業人員要達到什么要求?
答:一是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二是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三是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8.什么是行政執法?
答:行政執法是指國家行政處罰機關在進行行政管理活動中,依法對特定的社會事實或對象單方面采取的能直接發生法律后果的行政行為。
59.行政執法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條件是什么?
答:(1)主體合法。采取行政執法行為的國家行政機關,其產生、存在及其職權,必須有法律根據。(2)不超越權限。行政主體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在其特定的權限范圍內采取行政執法行為,越權行為其后果不具備法律效力。(3)內容合法。行政執法行為是針對具體對象的,其行為目的、對象、范圍等,都要合法,確定要適當。(4)程序合法。即行政執法行為必須依照法定程序作出。
60.什么是行政復議的申請?
答:行政復議的申請,也稱行政復議的提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請求,要求撤銷或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以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61.行政復議申請的條件有哪些?
答:(1)申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3)有具體的復議請求和事實根據;(4)屬于申請復議范圍;(5)屬于受理復議機關管轄。
62.申請復議的方式有哪幾種?
答:分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兩種。
63.我國的安全監管工作包括哪些內容?
答:一是對企業的安全管理,即監督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場所和設備設施的安全;二是對高危行業和特種作業的安全管理,如對礦山、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64.企業安全管理的具體要求是什么?
答:(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3)工作場所和設備設施的安全。(4)安全生產檢查。
65.傷亡事故調查的對象是什么?
答:(1)傷亡事故現場,包括現場物證、工作環境、勞動條件、防護措施等;(2)事故當事人,包括受害人、肇事者,現場目擊者、有關領導和技術人員,參加搶救人員和醫務人員等。(3)與事故有關系的設備、設施、原材料和有關的設計,安裝工藝、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以及有關的檔案資料,包括過去已經發生過的事故資料,檢修記錄以及有關設備、設施、原材料、產品的財務帳目等。
下一篇: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