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6月,遼寧省遼河化肥廠高65米、內徑20米的尿素塔因故在45米高處塔壁上結疤,隨時有脫落砸壞機器的危險。6月13日,廠生產調度會決定停塔清疤,要求清理作業必須在4小時內完成。8時30分,清疤作業開始,9時30分,作業結束,搬運疤塊人員進入塔底。11時20分,剩余的三分之一結疤因被水浸濕,約200公斤重的疤塊突然脫落,致6人當即被擊中,其中2人死亡。
事故原因:
一在于違反了《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只清除了三分之二疤塊;二在于當時制定的安全措施不當,使現場人員無逃讓的時間。
防范措施:
1.減少結疤次數;2.清疤前制定科學嚴格的防范措施;3.作業人員清疤時,必須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具。
上一篇:水塔抹面脫落砸死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