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7年5月職工甲與職工乙一塊去領氧氣、乙炔。在裝車時,由于領的氧氣,乙炔數量多,剩下最后兩瓶氧氣時。職工甲對乙說:“你扶著架子車,把車壓平,扶好別松手就行”。職工乙答應好。就在甲搬起氧氣瓶往架子車上放時,職工乙由于一時疏忽、心不在焉,手一松,氧氣瓶滑下來,砸在甲的腳上,造成腳指甲砸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職工乙沒有扶好架子車,架子車失去平衡,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職工乙思想疏忽,沒有扶好架子車,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職工甲在向車上搬運氧氣瓶時站的位置存在安全隱患,安全意識不強,對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增強安全意識,合理組織好作業,做任何工作時嚴禁出現“馬虎”的思想。
2、在搬運氧氣、乙炔時,不能進行同時運輸,嚴禁氧氣和乙炔同車運輸。
3、做好事故預想和防范工作,時刻把安全放在首位。
五、事故體會與感想
這是一起其他類事故,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職工粗心大意,思想出現麻痹行為,沒有把安全放在先于一切高于一切的位置,我行我素一意孤行,最終嘗到了惡果,釀成事故為時已晚,造成遺憾。唯一的辦法是提高安全意識,加強防范能力,平安是福,安全就是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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