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時間:2006年3月16日16時
事故地點:下塘西路高架橋
事故類別:交通事故
事故摘要:粵A64612號重型自卸貨車(行駛證記載車主為廣州市安迅達散體物料運輸有限公司)沿下塘西路高架橋由南往北行駛至橋上轉彎位時失控越過道路中心雙黃實線向左側翻,與對向行駛的廣州新穗巴士有限公司粵A47068號公交車左側車身相撞,造成粵A47068號新穗巴士864路公交車上6名乘客死亡,20人受傷。
一、發生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1.肇事車輛違法嚴重超載。
2.肇事車輛違法超速行駛。
3.肇事者駕駛存在事故隱患的車輛上道路行駛。
(二)間接原因:
1.肇事車輛單位安迅達公司違規經營,安全生產管理混亂。
2.施工單位潮陽四建公司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關于“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和“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規定。
3.有關部門沒有認真履行職責,監管不到位。
二、采取措施
1.盡快將傷者送往醫院,盡最大努力搶救傷者,并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工作。
2.清理事故現場,恢復正常交通秩序。
3.調查和分析事故原因。
4.召開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會議,堅決整治泥頭車,杜絕此類事故發生。
三、處置過程
事故發生后,時任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林樹森,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廣寧,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薛曉峰,市政府秘書長陳國等領導要求各有關部門即采取緊急措施:1.將傷者送往醫院,盡最大努力搶救傷者,并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工作;2.清理事故現場,恢復正常交通秩序;3.調查和分析事故原因。
四、成功做法
1.各方面部門,在市政府領導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采取措施,開展搶救傷者工作。
2.迅速清理事故現場,恢復正常交通秩序。
五、存在問題
1.生產經營單位無視國家法令,嚴重忽視安全生產,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個別部門履行職責不力,監管工作不到位。
六、意見建議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修改和完善余泥渣土運輸管理規定。
2.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散體物料運輸企業。
3.強化余泥渣土排放的日常監管。
4.嚴格許可證的發放工作,加強發證后的事后監管。
5.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6.市市容環衛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探索建筑垃圾監督管理新方法、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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