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經貿安全[1999]388號)
福建省人民政府:
國務院辦公廳轉來你省《關于政和縣“9·30”特大交通事故處理意見的請示》(閩政[1999]文18號,以下簡稱《請示》)(國辦332號),經商有關部門,現批復如下:
一、1998年9月30日,你省政和縣境內發生一起死亡33人、傷8人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福建省人民政府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調查。這起事故的調查工作符合《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314號)的有關規定。
二、同意《請示》對事故原因和性質的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閩H40435號中巴客車嚴重失保失修,右后輪制動蹄片磨損嚴重越限,致使車輛制動失效,該車嚴重超載,又遇下坡急轉彎,駕駛員未能有效控制車速。事故的間接原因是:企業有關人員沒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管理不到位。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三、同意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請按干部管理權限落實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決定3有關責任人員的黨紀處理,請按照黨紀有關規定辦理3應由司法機關處理的有關責任人員,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請公開宣布調查處理結果,并將落實情況報國家經貿委備案。
四、請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和監督,防止發生同類事故,確保人民生產財產安全。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一九九九年五月七
關于對福建省監察廳《關于對我省政和縣“9·30”特大交通事故調查情況及責任人員處理意見的請示》的批復
(監函[1999]28號)
福建省監察廳:
你們《關于對我省政和縣“9·30”特大交通事故調查情況及責任人員處理意見的請示》收悉。經1999年第9次部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你們對事故責任人員提出的處理意見。對責任人的政紀處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實施;黨紀處理,按照黨紀有關規定辦理。請將處分決定和有關材料報監察部備案(材料徑寄監察部執法監察司)。
特此批復。
監 察 部
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政和縣“9·30”特大交通事故處理意見的請示
(閩政[1999]文18號)
國務院:
1998年9月30日上午9時40分,福建省政和縣境內發生一起死亡33人、傷8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陳明義、省長賀國強、副省長黃小晶對事故搶救和善后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并指派省政府副秘書長洪長平帶領省安委會、公安廳、交通廳、監察廳和省交警總隊等有關部門領導連夜趕赴現場,對傷員搶救、善后工作、事故調查以及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抓好國慶、中秋兩節安全等方面工作做了具體部署。國家經貿委安全生產局有關領導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對善后處理、事故調查等工作也做了重要指示。當地市、縣黨委、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公安干警、醫療人員和當地干部村民奮力搶救,有8名乘客幸免于難。由于領導重視,措施得力,當地村民協同配合,整個現場搶救和善后工作處理迅速,保持了社會的安定穩定。
根據省政府和國家經貿委安全生產局領導的指示精神,按照國務院34號令有關規定,即日成立了由省安委會、公安廳、監察廳、交通廳、省交警總隊和南平市政府、寧德地區行署領導及有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由省安委會常務副主任鄧云貞任組長,省交通廳副廳長卓湘、省交警總隊副總隊長朱孝忠、寧德地區行署副專員龔守棟和南平市政府副市長張立先任副組長。調查組在省政府黃小品副省長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經過認真細致的調查取證、分析研究,提出了調查處理初步意見。經省政府專題會議研究,現將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及處理意見報告如下:
一、事故經過
1998年9月30日上午5時30分,浦城縣南浦客運車隊個體車輛閩H40435號揚子牌中巴客車,由寧德地區古田縣開出,經屏南縣、政和縣開往南平市浦城縣。該車核定限載19人,從古田車站發車時車上實載16人(含駕乘人員),在站門口上車2人,沿途在古田、屏南陸續有人上車,其中在古田至平湖鎮途中上車20人,在屏南境內上車3人,至肇事地點實際載客41人(含駕乘人員)。9時40分左右,車開至政和縣省道安嵩線66km+200m鎮前鎮路段下坡左轉彎處,沖出路面墜人24米深的公路護坡下的小溪中,造成死亡33人、傷8人、車輛報廢的特大交通事故。
二、事故原因
調查組根據事故現場勘查、全面調查取證和對肇事車輛的技術鑒定,認定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一)由于該車嚴重失保失修,右后輪制動蹄片磨損嚴重超限,蹄鼓間隙過大,造成制動分泵活塞行程超限,運行中活塞脫出缸體,制動液瞬間開放性泄漏,致使車輛制動失效。
(二)由于該車嚴重超載,增加了車輛制動負荷,加大了下坡加速度,破壞車輛的行駛穩定性,且駕駛員在嚴重超載的情況下使用4檔(直接檔)下坡,不能有效控制車速,又遇下坡急轉彎,沖出路面釀成了事故。
根據技術鑒定和多方調查取證綜合分析認為,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是:
(一)寧德地區汽車運輸總公司屏南公司下設的北站報到處值班人員沒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閩H40435號中巴客車報到時沒有上車清點人數,在嚴重超載的情況下給予放行。據查,該肇事車從今年9月1日至30日共14次經過北站報道處,有10次超載,屏南公司領導對這些情況沒有引起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只注重收費而忽視安全管理。
(二)屏南縣及古田、政和縣交警大隊路面監控不到位。
(三)南平汽車運輸總公司浦城公司下屬的浦城汽車修配廠的有關人員,沒有按照國家交通部部頒技術標準進行維修保養;在肇事車二級保養維修時對右后輪制動系統沒有認真檢修。
(四)浦城縣交通局對直屬企業縣交通運輸公司南浦客運站安全管理不到位;對南運浦城汽車修配廠的維修保養工作監督管理不力。
(五)浦城、屏南、古田縣政府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方面存在薄弱環節。
三、事故性質
調查組根據該起事故的直接和間接原因認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特大交通責任事故。
四、事故責任分析與對費任者處理意見的建議
(一)曹家樹,當班售票員,肇事車所有權人。沒有按照車輛實際運行里程送保送修;不能履行乘務人員職責,造成客車嚴重超載,對本起事故應負直接責任。鑒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責任。
(二)李大燁,肇事駕駛員。對車輛保養工作不重視,在營運過程中追求經濟效益,盲目嚴重超載;臨危時應急處置不當,對本起事故應負直接責任。鑒于李大燁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責任。
(三)包有金,法定車主。雖然同南浦車隊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書,但只顧賺錢,不管安全,事故發生后畏罪潛逃。建議公安機關盡快緝拿歸案,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蘇世富,駕駛員。與李大燁搭檔,負責駕駛古田至平湖鎮路段,事故發生后畏罪潛逃。建議公安機關盡快緝拿歸案,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陳文彪,寧德汽車運輸總公司屏南公司北站報到處值班員。當班時沒有按規定上車清點閩H40435號中巴的乘客人數,致使嚴重超載達20人的該車在此失去分流的機會。陳對本起事故應負直接責任,責成所在單位給予嚴肅處理。
(六)劉賜康,寧德汽車運輸總公司屏南公司(即屏南汽車站)經理。對公司北站報到處存在的超載現象和值班人員沒有上車清點人數的違章行為視而不見,麻痹大意。對本起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黨內撤職和行政撤職處分。
(七)甘振溫,寧德汽車運輸總公司總經理。對下屬屏南公司存在的超載現象和值班人員沒有上車清點人數等違章問題失察。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黨內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
(八)諸葛驥,寧德地區交通局分管寧運總公司的副局長,1997年12月前為寧運總經理。對寧運總公司下屬單位存在的超載現象和值班人員沒有上車清點人數的違章行為檢查、督促不到位。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九)李友泉,浦城縣南浦鎮南浦車隊隊長。對該隊個體閩H40435號中巴客車只收費而忽視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職。對本起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責成浦城縣南浦鎮政府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十)詹新炎,南平汽車運輸總公司浦城公司下屬的浦城汽車修配廠廠長。該廠在對閩H40435號中巴進行二級保養時右后輪制動系統沒有認真檢修,留下事故隱思,作為廠長和竣工檢驗負責人,對本起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和行政撤職處分。
(十一)雷榕生,南運浦城公司經理。對下屬的汽車修配廠存在的檢修工作不認真的問題管理不到位。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降級處分。
(十二)詹友林,南平市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副處級)。南平市交通運管部門對營運車輛維修保養工作監管不到位,詹友林作為行業管理部門的領導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十三)林元端,浦城縣交通局局長。對所屬南浦客運站管理不到位;對南運浦城汽車修配廠維修保養工作監管不力。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
(十四)林勇國,屏南縣交警大隊大隊長。對轄區內存在的營運車輛超載問題監控不到位。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十五)周裕明,浦城縣分管交通安全的副縣長。對縣交通運輸公司下屬南浦客運站存在的經營管理2昆亂和縣交通局行業監管不力等問題檢查、督促不夠。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資任,建議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十六)鄭常州,屏南縣分管交通安全的副縣長。對轄區內存在的營運車輛超載問題檢查、督促不夠。對本起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十七)林竹安,古田縣交警大隊大隊長。對轄區內存在的營運車輛超載問題監控面不夠。對本起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其所在地市給予通報批評。
(十八)章經建,政和縣交警大隊大隊長。對轄區內存在的營運車輛超載問題監控面不夠。對本起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其所在地市給予通報批評。
(十九)曾耀香,古田縣分管交通安全的副縣長,對轄區內存在的營運車輛超載問題檢查不到位,對本起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紀檢監察機關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二十)“9·30”特大交通事故,反映出南平市政府、寧德地區行署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方面存在薄弱環節,責成兩地市政府(行署)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深刻檢討,由省政府在全省范圍內通報批評。
五、整改防范措施的建議
(一)南平、寧德兩地市政府,要認真吸取“9.30”特大交通事故的慘痛教訓,舉一反三,亡羊補牢,認真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下大力氣抓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落實。要根據各自的實際狠抓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特別是重特大惡性事故的發生。
(二)交通運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加強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采取措施大力整頓交通運輸市場。要針對市場經濟條件下交通運輸的新情況、新特點,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宏觀調控和政策指導,不斷改善交通運輸的安全生產環境。要加強對運輸企業特別是個體運輸的安全管理,強調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發展交通運輸事業。
(三)交通公路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道路建設的管理,按國家有關標準完善道路標志標線,要加強事故多發、險情路段和山區公路的隱患治理,嚴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公安交警部門要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路面、車輛和駕駛人員的監督和管理,特別要加強對個體客車、農用運輸車的管理。要嚴格執行車輛檢驗和管理制度,防止車輛帶病運行,杜絕報廢車輛轉賣和重新啟用。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強重點路段和節假日、農村墟日、旅游旺季的路面監督檢查。在把好源頭的同時,要重點查檢中巴客車的中途超載問題。要嚴格駕駛員的證照管理,特別要嚴格客車駕駛員的審檢把關。
(五)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力度,大力提高廣大群眾特別是鄉村民眾的交通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努力形成人人注意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圍。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復。
附件:
1.事故調查組成員名單(略)
2.寥故現場照片(略)
3. 寥故技術鑒定報告(略)
4.事故傷亡人員名單(略)
福建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