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隧道由I線、II線兩條平行的單線隧道組成,兩單線隧道線間距為30m,分加由A、B單位施工。II線平導開挖貫通后,5月初,由于施工安排,A、B單位需共用II線平導(平導平均寬度4.5m,平導內為雙線軌道運輸,軌距為0.9m),為確保行車運輸安全,雙方共同制定了運輸規則:B單位派三人在洞口值班,進出所有車輛必須經雙方電話聯系同意后,方準開行;特別是汽車進洞必須取得洞口值班員的行車命令,在指定地點會車,不見不散。同時規定聯系電話B單位負責,A單位派三人在0號通道輪流值班。
5月26日7時25分,B單位汽車司機駕駛經改裝的解放141汽車去工作面上班,該車進洞時無行車命令,洞口值班員明知礦車在洞內可能運行,也未布置待避或會讓。A單位在0號橫通道口將三節2Om3礦車裝滿,7時30分機車啟動駛向洞口。車輛行至5#會車點時,能見度極低,行駛中雙方發現對方,同時采取剎車措施。因兩車間距不夠,機車撞在汽車車頭右側,使汽車旋轉90度,機車前輪被汽車頂跳道,造成汽車散架、報廢,一人當場死亡、一人重傷。
二、事故原因
1、A單位內燃機車司機違章操作,大于規定速度行駛,遇有汽車沒有及時采取措施,B單位汽車司機發現迎面開來礦車急忙采取鳴笛、倒車等措施,但因兩車間距不夠,造成撞車事故,是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兩個施工單位都沒有嚴格執行事先制定的II線平導運輸規則有關車輛放行制度,是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3、A單位調度值班員在沒有與洞口值班員聯系好的情況下便下達發車命令,僅布置司機鳴喇叭、亮燈光,控制車速每小時15Km以內,嚴重違規,對造成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4、B單位洞口調度值班員馮朝元在給洞內聯系電話無人接時,并知道礦車已在洞內運行,仍讓汽車進洞是違反規定,對這次事故負有一定責任。
三、事故教訓和預防措施
1、認真組織全員學習安規和各種安全技能,提高其“自防,互防、群防”的能力;狠抓職工思想教育,提高按章操作的自覺性,把“安全第一”的觀念真正體現在思想上,落實在行動上。
2.按事故教訓修訂行車調度管理辦法、值班員守則,強化車輛運輸網絡調度指揮.配齊聯絡電話,固定電話值班人員。堅守崗位,認真執行行車規定,確保行車及人身安全。
3、成立II線有軌運輸領導小組,全面負責II線運愉及行車安全,并定期對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狀況及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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