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2006年10月16日13:40左右,酒鋼宏達建材公司新型墻體材料廠職工曲XX (男,23歲,大學本科學歷,1983年9月出生,2006年8月參加工作,接受過人廠三級安全教育)帶領勞務工胡XX在新型墻體材料廠燒結磚A線可逆皮帶機尾部檢查設備,由胡XX清理皮帶機中部平臺上的積料。13:50左右胡XX發現曲XX夾在皮帶機尾部滾筒與皮帶中,此時皮帶機已經停止運轉。胡XX跑下樓梯,到擺式磨崗位告訴同班的王X、張XX說曲XX被皮帶機夾住了。王X立即關閉可逆皮帶機電源與張XX一起來到可逆皮帶機,看到曲XX被夾在皮帶機中,后立即跑下樓到碼坯機崗位,叫來包X和王X將曲XX抬到一層,用康明斯汽車將曲XX送往酒鋼醫院搶救。
事故類型:機械傷害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在熱負荷試車過程中,曲XX主要看護和操作可逆式皮帶機,違章清理皮帶機滾筒積料時,右臂卷入皮帶與滾筒之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新型墻體材料廠對新調整人員曲XX末進行轉崗安全教育,同時禾進行崗前培訓和危險告知。曲XX在熱負荷試生產時對崗位生產工藝及存在的危險情況不了解的情況下與當日到崗且未經培訓的勞務工共同作業,末能起到“互保、聯保”作用是造成事故的管理原因。
3、粉煤灰燒結磚項目部對總包單位編制的熱負荷試車方案中,末涉及到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生產保證措施提出疑義;對前期提出的設備段施存在問題和缺陷的整改項目末落實;試車前雖進行了工藝培訓,但末進行實際操作演練,職工在工藝設備、設施操作和安全生產注意事項未能了解和掌握的情況下進行熱負荷試車;按照試車方案規定總包單位和項目監理對試車過程全程監控的要求末認真落實是造成事故的另一管理原因。
。ǘ╅g接原因
1、生產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間接導致事故的發生。
2、粉煤灰燒結磚項目部對皮帶機開、停機按鈕與對應的皮帶機標識不清楚(整條生產線),在皮帶機的相應部位未按標準要求設置應急事故開關,在發生事故時,未能及時停機,導致事故擴大。
防范措施:
事故發生后,新型墻體材料廠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開展了事故分析和反思,對照各自的工作崗位進一步查找設備、設施缺陷和存在的隱患,具體改進措施如下:
1、所有的設備轉動部位防護罩或防護欄齊全,地坑、上下樓梯扶手、皮帶過橋(設備、設施)、檢修平臺有防護欄;生產現場所有設備必須有明顯的標識,機旁操作箱開、停按鈕處必須有明顯的提示標志,所有皮帶機前、后滾筒制作安裝防護罩,長度在20米以上的皮帶機必須設置事故開關(應急開關)。由項目部與宏順監理公司下發隱患整政通知書,要求總包單位西安凱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經集團公司建設辦、安全辦和宏達公司驗收,設備、除塵、消防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進行熱負荷試車。
2、由西安凱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對全體職工進行工藝設備知識的再培訓和崗位實際操作技能培訓。
3、對全線每一個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重新審定,并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做到崗位人員熟知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4、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安全防范意識及崗位危險源辨識相關內容的培訓、學習并進行考試,使每一名職工都能夠熟練掌握,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重新對新型墻材廠職工再進行一次“三級”安全教育,并重新登記建檔。
6、由宏順監理公司牽頭,項目部、總包單位重新制定、審定熱負荷試車方案,力求做到組織有序,分工明確;安全措施具體可行。
處理意見:
1.公司經理孫XX負領導責任,按集團公司考核辦法執行。公司安全主管劉XX負安全管理責任,罰款1500元。
2、公司黨總支書記薛XX負重要領導責任罰款2000元。主管安全、設備的副經理魏XX負主要領導責任罰款3000元。主管安全、生產的經理助理常XX負主要領導責任罰款2500元。公司副總工程師張XX負責新型墻體材料廠的總體生產經營工作,對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在月生產例會作檢查,罰款3000元。
3、新型墻體材料廠作業長王XX對粉煤灰燒結磚生產線熱負荷試機前末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管理上存在較大漏洞,負直接管理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罰款3000元。副作業長竇XX對現場監督不到位負直接管理責任罰款2000元。責任工程師潘XX對作業區安全基礎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負管理責任,罰款2000元。
4、生產班長柴XX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末確認、末向曲XX告知,安全交底不到位,負間接管理責任,罰款2000元。粉煤灰燒結磚生產班長張XX對現場存在的隱患和現場安全末告知、未交底,負直接管理責任,罰款1000元,撤銷班長職務。
5、否決公司享受安全津貼所有人員10月份的安全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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