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競技項目結束后,裁判亮分,出現兩個第一,我們不會懷疑有什么不妥,可把“并列第一”用在企業里就值得商榷了。
日前,筆者到一個企業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有人提出安全與效益“并列第一”,乍聽不無道理,仔細琢磨后,卻不敢茍同。
競技場上的“并列第一”,是由于裁判員判斷一個競技項目的精確度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而出現的現象,這和安全、效益都第一是截然不同的。從以往的失誤和教訓中,我們不難悟出這樣一個道理:只有安全,才有效益,安全高于一切。安全與效益是兩個不同的范疇。安全是指人們在生產過程中不發生死亡、傷害、職業病及設備、財產損失的整體表現;效益則是指由某種力量、活動或因素產生的結果及這種結果給人們帶來的實際利益。顯然安全是一種狀態,效益是一種結果。然而兩者之間又有內在聯系,安全是取得效益的手段和前提,效益的本身就包括安全的內容,沒有安全也就沒有效益。所以“安全第一”是不容置疑的。
人們講的安全第一,是實現一切經濟效益必要的手段和前提,是生產得以順利進行的一種狀態,并不是說安全成了企業的目的,相對效益而言,它更多的是一種手段,正因為安全是手段,常常不能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使本來應有的地位和價值得不到充分的體現。而企業都是以盈利為目的,容易給人們造成一種誤解,似乎目的在任何條件下都比手段重要。其實不然,正如人們過河是目的,過河首先必須解決橋或船的問題,否則,過河就是一句空話。在這里,橋或船的作用就明顯地凸出來了,作為手段實現的安全狀態,是人們實現一切經濟效益的保證,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忽視,況且從某種意義上講,安全也是效益,因為避免了生命和財產的損失,本身就是保證了經濟效益。
表面上看,強調安全、效益“并列第一”的講法,也在強調安全的重要性,實際上卻是說著重要、干著次要、忙著不要的東西,安全成為了一種擺設。所以,如果把安全、效益“并列第一”作為企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在理論上是不能成立的,在實踐中也是非常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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