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起影響巨大的安全事故,都發生在國有大企業:一是中石油吉林石化雙苯廠爆炸引起松花江水環境污染事件,一是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煤塵爆炸事故。
如果大家再理一理,就會發現,近年發生大事故的國有大企業并非這兩家。按理說,這些國有重點大企業,都有數十年歷史,已形成了比較完整的管理體系,且設施設備相對先進,員工素質相對較高,應該是安全管理的模范,是其他中小企業學習的榜樣,不幸卻頻頻出事!
我們平常總說小企業安全管理不規范,或者根本談不上管理,也曾把很多注意力放在他們身上。現在看來,作為我國企業領頭羊的國有大企業,同樣存在嚴重的安全生產問題!國有企業由于設備相對先進,投資較大,一出事故經濟損失就大;國有重點煤礦,由于井下人員多,一出事就是大事故。因此,國有大企業只要出事,不管是人員傷亡還是經濟損失,均遠遠超過一般中小企業。相比之下,國企的安全生產管理顯得更為重要。
最近的兩起大事故,暴露了不少國企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比如七臺河東風煤礦,連事發當天有多少人下井都搞不清楚!可見,勞動管理十分混亂,有的人沒有佩戴必須戴的自救器就下井了,而且,出事后,有的自救器根本不管用!
兩起大事故的切膚之痛再次提醒國有大企業,必須真正從以往的事故中吸取教訓,強化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責任。把功夫下在“查找隱患,堵塞漏洞,落實責任,強化管理”這些實實在在的工作上,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安全措施、責任、執法監督“四個到位”,把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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