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企業安全管理的人都知道這樣一組數據:分析所有事故原因,人的不安全行為占80%,物的不安全狀態占20%。然而,實際工作中,一些單位管理力量的分配卻常常與此相反,把80%的力量用于抓物的不安全狀態,把20%的力量用于抓人的不安行為。管理力量的錯位,無疑形成一種看不見的隱患。
之所以形成本末倒置的狀況,筆者認為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由于物的狀態看上去直接、明了、好判斷,而與之對應的人的不安全行為常常具有較大的隱蔽性、不確定性。所以,物的客觀性、直觀性決定了發現和處理物的狀態時相對簡單容易。例如當管理者發現機泵漏油時,設備暴露的問題誰也無法否認,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管理者一般都能講得清楚,說得明白。二是人們通常把視線聚焦于物時還有這樣一種心態,由于物所反映出來的問題一般不是指責具體的人,或者說離責任人較遠,能減少管理者與責任人之間的正面接觸,矛盾表現得相對平緩。關注物的不安全狀態,說到底是一種怕得罪人、避重就輕的思想。結合現實,我們常常看到“三違”行為屢禁不止,盡管看上去表面因素很多,其實,一個最根本的原因是抓“三違”涉及的是人,而在相當一部分管理者的思想中有怕得罪人的意識在作怪。
如何改變這種現象,措施有三。一是正視人的不安全行為在事故結構中所處的位置,也就是通過提高人們對事故結構的科學認識,明晰管理力量上的合理分配,突出管理的針對性,積極面對主要矛盾。二是倡導敢于負責的精神。一方面通過各類案例剖析,讓人們了解人的不安全行為所產生的惡果,增強人們的責任意識;另一方面大力宣傳敢于負責的先進典型,努力營造敢于負責的風氣。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和機制建設,注重在制度上和機制上增強對人的行為約束。通過完善嚴格的考核體系,克服管理者回避問題的傾向,褒獎那些直面問題、敢于負責的人。
事實上,企業一旦抓住人這個關鍵因素,不但可以改善人的不安全行為,而且也會促進物的不確定性的解決。比如,當設備發生腐蝕泄漏時,如果巡檢人員認真負責,那么就能夠及時發現隱患,并加以妥善處理。在企業的現實環境中,物和人其實并不是完全割裂的。然而,能夠彌補兩者縫隙或彌補物的缺陷因素的,只能是人。
“先進的管理可以彌補落后設備的不足,而落后的管理是先進設備所無法彌補的。”人無疑是克服各種不安全因素的主導力量。管理力量分配得是否正確,不但是一種科學的態度,也是今天企業追求以人為本理念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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