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每年發生的事故有80%以上在基層,原因雖然是多方面的,但最關鍵的一條是事故不出在本單位就滿不在乎,把“不出事”當安全。筆者經常參與一些安全檢查,常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在落實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方面,有的掛在墻上,有的鎖在抽屜,有的說在嘴上,沒有落到實處。一些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不注意學習,貫徹執行時往往不知道,有關人員也一問三不知。不出事不算問題,即使有天大的漏洞,只要監管部門沒發現,不追究,本單位還沒出事故,就不管、不問、不追究,真是不摔跤不知痛。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無小事”,這些原則和要求,教育之經常,要求之嚴肅,可以說從事生產工作的人,雖不能用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來概括,但不知此話的人恐怕不多,不知此理的人恐怕更小。然而,僅僅把原則和要求作為點綴、作為裝飾,把大道理掛在嘴上而不付諸行動,甚至說的與做的背道而馳,這樣的人恐怕也不在少數。大事與小事是辯證的統一。再大的事情,也是由一個個小的側面、小的“細節”組成的。看似小實為大的情況極為常見,不關注“沒出事”,安全也就無從談起。因此,抓安全必須抓“沒出事”,正所謂“禍患常積于忽微”。慎于小者不懼于大,戒于近者不諱于遠。只有正確認識和把握事物發展及變化規律,從思想上“慎小”、“戒近”,才能在行動上堵住“忽微”之患,到達成功彼岸。我們應當注重培養善于從細微處抓好安全工作的能力,提倡嚴而又嚴、細而又細的工作作風,把事故消滅在“出事”之前,把握安全工作的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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