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讀過這樣一則故事:魏文王問名醫扁鵲:“你們家兄弟三人都精通醫術,到底是誰的醫術最高?”扁鵲答:“長兄最好,仲兄次之,我最差。”文王不解地問:“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鵲慚愧地回答:“我長兄治病,是治于病情發作之前。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就鏟除了病因,所以他的名氣無法傳出去。我仲兄治病,是治于病情初起之時,一般人以為他只能治輕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氣只及于鄉里。而我治病,是治于病情嚴重之時,一般人看到我能動手術,以為我的醫術高明,名氣因此傳遍全國。”
“扁鵲自責”的故事告訴我們。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懂得預防疾病的才是高明的醫生。安全工作也是如此。如果總是等到事故發生后,才去探討事故發生的原因,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消極保,被動防,事故就可能防不勝防,堵不勝堵。這就要求我們在安全生產中,要像扁鵲長兄治病一樣,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要針對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開展各項活動,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防范和化解安全風險,特別要重視和消除大事故和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各種潛在因素,增強安全生產“可控、能控、在控”能力,確保安全穩定運行。在安全工作中,我們不能像扁鵲和扁鵲的仲兄那樣,把重點放在事故發生后的責任追究和行政處罰上。
安全工作不能搞馬后炮。在安全工作中,如果我們的員工中能多一些治病于未發之前的扁鵲長兄。少一些動大手術的扁鵲,國家財產、企業經濟效益豈不是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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