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安全是落實以人為本和人文關懷的重要舉措,但縱觀安全生產事故的起因,除了設備設施及自然環境因素外,主要就是人員不知不覺地違規違章造成的責任性事故,尤其以習慣性違章最為突出,因此,防范人員責任性事故,特別是習慣性違章引發的責任性事故是一切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
所謂習慣性違章是指長時期養成的,一時不容易改變的,違反規章制度規定的行為。主要表現在六個方面,一是不知不覺地違章,員工對每項工作程序應該遵守的規章制度根本就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來憑本能、熱情和習慣,出事故的可能性就大,例如油庫發油時罐車鑰匙不取,加油站卸油時靜電接夾不夾等等習慣性行為;二是盲目蠻干的違章,員工往往工作雷厲風行,但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不拘小節,在心理上視小心謹慎為婆婆媽媽,有一定的技術能力,就把遵章守制放在一邊,憑經驗工作,很少能聽進別人的勸告,這種違章不出事是偶然的,出事是必然的,2007年7月1日江蘇宿遷第七加油站形象改造通氣管閃爆事故,是一起典型的違章作業事故,安全管理意識淡薄,安全管理人員無責任心;三是麻痹大意的違章,員工在工作中粗心大意,對工作不認真,馬馬虎虎,心不在焉,需要經常給他敲警鐘,工作時總是需要有人在一邊提醒,不安全因素始終圍繞在這種人的身邊轉,時刻都有發生事故的可能;四是得過且過的違章,員工明知習慣性違章會引起不良后果,但又感到并非每次習慣性違章都會導致事故,以前這么干沒出事,鋌而走險,自食其果;五是求快圖省事的違章,為了趕進度,早下班,早休息,人為地改變或縮減作業程序,帶來不堪設想的后果;六是紀律觀念淡薄的違章,作業人員不服從指揮,各行其是,把危險當兒戲,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2006年11月15日湖南分公司寧鄉興旺聯營加油站油罐爆炸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對加油站重大安全隱患麻木不仁導致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要我安全”是安全生產的根本要求,對員工個人來講具有強制性。將“要我安全”的觀念轉變到“我要安全”上來,需要全體員工具備落實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自覺性,具有關注安全、關愛生命、自我保障的思想觀念,公司上下推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方法,認真開展“我要安全”主題活動,實施“平安工程”,不斷學習,全面提高各類人員的基本素質,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安全生產的穩定局面。通過“我要安全”主題活動,要我們在思想上重視,措施上切切實實做到位,安全才會垂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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