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安全”是一種處于外界約束下的被動的他律行為,“我要安全”則是一種處于自我控制下的主動的自律行為。外因是事物變化的條件,內因是事物變化的根本。樹立“我要安全”的意識,培養“我要安全”的行為,實現“我能安全”的目標,最根本的就是要強化自律,否則,“我要安全”就是一句空洞的口號。
有這樣一個事故案例很能說明問題。小聞是一家企業的維修工,對待安全工作總是不夠上心,特別是在勞保穿戴上更是隨意,平時都是在班長的監督看護下才能穿戴規范。去年夏季的一天,班長出差了,小聞同其他幾名職工一起到生產現場維修設備,由于天氣比較熱,他沒有按規定穿勞保鞋而是穿了一雙涼鞋,在維修的過程中一只鐵錘從操作臺滑落到地下,正好砸在他的腳上,造成三個腳趾嚴重損傷。
這是一個典型的自律意識不強而產生的事故傷害,如果他按規定穿勞保鞋上班,即使鐵錘砸到腳上,根本不會出現嚴重的傷害。從小聞受傷的這起事故中可以看出,他律不可能管處處、管時時、管永遠,只有增強自律意識,處處警醒自己,事事規范自己,時時約束自己,“我要安全”才能落到實處,“我能安全”才有保障。
“我要安全”重在自律,要有苦學本領的進取意識。時時樹立能力危機感,看到自己與他人、與企業安全生產要求存在的差距,自覺增強學習安全業務知識和技術技能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以過硬的素質保障“我要安全”。
要有科學求實的工作態度。安全工作需要規范、嚴謹、科學,來不得大意、馬虎、湊合與蠻干,不能憑經驗,不能想當然,對待操作規程切不可嫌煩瑣而變步驟、減環節,對待安全管理規定切不可根據自己的理解隨意取舍,為我所用,必須事事細、招招實、步步穩,以求實的態度保障“我要安全”。
要有遵章守紀的過硬作風。安全工作如果沒有鐵的紀律和剛性的制度進行規范,“三違”現象就難以消除,安全隱患就會不斷滋生。在安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經常檢點自己的行為,做到有人檢查與無人檢查一個樣,領導在場與領導不在場一個樣,以嚴格的紀律保障“我要安全”。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上一篇:如何抓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下一篇:安全是我們的夢想與希望